很多夫妻准备欧洲养老时,家庭经济状况其实非常不错。
但钱往往不集中在一个人名下。
例如:
丈夫每月中国养老金人民币15,000元;
妻子名下一套房每月租金人民币10,000元;
丈夫还有股票分红;
妻子银行账户里有人民币100万元存款。
整个家庭明明有很稳定的经济能力,却会产生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签证申请的时候,到底看谁的钱?
能不能直接把:
丈夫养老金 + 妻子房租 + 两个人存款
全部加在一起?
很多人希望有一个适用于整个欧洲的答案。
实际上没有。
一、先给结论:夫妻收入不能用一个统一公式合并
欧洲不存在一条统一规则规定:
“夫妻申请长期居留时,所有收入自动合并。”
也不存在一条统一规则规定:
“所有收入必须全部由主申请人本人取得。”
真正的情况是:
不同国家、不同居留项目,对家庭经济能力采用不同计算结构。
例如:
西班牙NLV首先设定主申请人的门槛,然后每增加一名家属再增加相应金额。
葡萄牙D7相关生活资料本身就带有家庭人数比例。
法国Visitor则更强调申请人有没有足够生活资源,而且官方明确允许资源来自家庭成员。
所以在准备材料以前,一定不要先做:
“夫妻收入总和是多少?”
而应该先问:
我们申请的是哪一种居留?
二、夫妻收入至少要拆成两个层面
申请欧洲长期居留时,最好同时做两张表。
第一张:个人收入表
丈夫:
养老金多少;
房租多少;
股票股息多少;
公司分红多少;
工资多少。
妻子也分别列清楚。
第二张:家庭资产表
例如:
夫妻共同账户;
丈夫个人储蓄;
妻子个人储蓄;
共同房产;
个人房产;
证券账户。
这样一拆,就不会出现一个非常常见的问题:
为了证明家庭有钱,把所有收入和资产全部混成一个总数字。
收入和资产不是一回事。
夫妻共同拥有,也不等于每一项法律上都属于50%对50%。
三、西班牙NLV:重点不是“两个人分别达到门槛”,而是家庭门槛增加
西班牙NLV的经济能力计算非常清楚。
2026年主申请人的基础标准仍然为:
400% IPREM
即:
€2,400/月
或者:
€28,800/年。
每增加一名受养家庭成员:
增加100% IPREM。
即:
€600/月
或者:
€7,200/年。
所以夫妻两个人申请:
€2,400 + €600
基础经济能力约为:
€3,000/月
或者:
€36,000/年。
这和“两个人各自都需要€2,400”不是一回事。
四、但这不等于妻子有€600收入就一定完成了“配偶部分”
这是很容易产生的另一个误解。
有人会计算:
丈夫收入€2,400;
妻子收入€600。
刚好€3,000。
所以:
“完美达到夫妻NLV标准。”
签证规划不能只做到这里。
西班牙官方真正要求的是:
申请人证明拥有足够并有保障的经济来源,可以负担本人以及随行家庭成员在西班牙居住期间的生活。
所以真正需要证明的是整个家庭:
有足够经济能力。
而不是把法律门槛机械拆成:
丈夫负责€2,400;
妻子负责€600。
五、西班牙NLV能不能用配偶名下的钱?
这时就需要更加谨慎。
例如:
丈夫作为主申请人,自己只有€20,000存款;
妻子名下拥有€200,000存款。
整个家庭显然并不缺钱。
但不能因为两个人已经结婚,就默认:
妻子名下所有资产在任何领馆都会自动被视为主申请人自己的资金。
应该进一步准备:
婚姻关系证明;
账户所有权;
资金来源;
夫妻之间资金可以共同支配的证明;
共同生活和家庭经济安排。
不同领事机构对于境外账户、共同账户以及资金证明的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存在差异。
因此比较稳妥的思路不是:
“我们结婚了,所以所有钱自动合并。”
而是:
“我们可以清楚证明整个家庭拥有并能够实际使用足够的经济资源。”
六、如果主申请人一个人的收入已经够,材料通常会更简单
例如夫妻申请西班牙NLV。
丈夫每月稳定养老金和房租合计:
€4,000。
夫妻家庭基础门槛约:
€3,000/月。
这时即使妻子本人没有收入,家庭经济能力也已经比较容易解释。
妻子并不需要为了:
“证明自己也有€600收入”
而临时制造一项收入。
NLV的逻辑不是:
每一名配偶都必须拥有个人收入。
真正需要证明的是:
主申请人能够为本人和相应家庭成员提供足够经济保障。
七、反过来,如果主要收入全部在配偶名下,就应该特别设计证据链
例如:
丈夫准备做主申请人。
但家庭经济来源几乎全部来自妻子:
妻子养老金€2,000/月;
妻子房租€1,500/月;
丈夫没有明显个人收入。
家庭总收入€3,500/月。
从家庭真实经济状况来看:
钱当然存在。
但从申请材料角度,不应该只做一道:
€2,000 + €1,500 = €3,500
然后认为问题解决了。
更重要的是解释:
为什么丈夫作为申请人能够使用这些资金?
夫妻是否共同生活?
收入是否用于共同家庭生活?
资金是否能够稳定提供?
这也是“收入可以合并”和“证据能够被接受”之间的区别。
八、葡萄牙D7:家庭生活资料本身就是按家庭人数计算
葡萄牙的逻辑和西班牙不同。
2026年葡萄牙全国最低工资为:
€920/月。
相关生活资料计算通常按照:
第一名成人:
100%
第二名及以后成人:
50%
受养子女:
30%
作为基础比例。
因此:
单人
约:
€920/月
夫妻
€920 + €460
即:
约€1,380/月
夫妻加一名受养子女
再加€276。
即:
约€1,656/月。
所以葡萄牙从一开始就明显体现了:
家庭规模影响生活资料要求。
九、葡萄牙的“第二成人50%”,也不是说配偶自己必须赚€460
这一点和西班牙类似。
夫妻申请D7时,不能把:
第二成人50%
机械理解成:
妻子本人必须证明每月€460收入。
例如:
丈夫每月拥有€2,000养老金;
妻子没有个人养老金。
家庭收入仍然可能足够覆盖夫妻的基础生活资料。
反过来:
丈夫收入€700;
妻子房租€900;
家庭总资源达到€1,600。
这时就需要进一步看夫妻收入归属、资金可支配性和具体申请安排。
真正需要避免的是:
为了凑数字,把本来属于妻子的收入直接写成丈夫个人收入。
十、夫妻的钱可以一起用,不代表收入归属可以随便写
例如一套房产完全登记在妻子名下。
租赁合同也是妻子签署。
租金每个月进入妻子的个人银行账户。
那么这笔钱最自然的描述就是:
妻子的房租收入。
没有必要为了丈夫是D7主申请人,就写成:
“丈夫每月拥有€1,000房租收入。”
这反而可能导致:
产权证明;
租赁合同;
银行流水
三者对不上。
更好的材料逻辑是:
妻子拥有该项收入;
夫妻共同组成家庭;
该收入属于家庭稳定生活资料的一部分。
真实比把所有收入强行集中到主申请人名下更重要。
十一、夫妻共同账户什么时候最有帮助?
如果夫妻长期使用Joint Account,共同账户对于证明家庭资金可支配性往往非常有价值。
例如:
丈夫养老金进入个人账户;
妻子房租进入个人账户;
两个人每个月固定把部分收入转入家庭共同账户;
共同账户用于:
房租;
生活;
旅行;
医疗;
家庭支出。
这种结构能够非常直观地展示:
两个人虽然分别取得收入,但资金实际上用于共同家庭生活。
不过:
共同账户是证据,不是魔法。
它不能把一笔本来解释不清来源的钱自动变成合格收入。
十二、申请前突然开一个共同账户,有没有用?
有用,但意义和长期共同账户不同。
例如夫妻以前所有收入一直各自管理。
申请前一个星期:
丈夫转入€50,000;
妻子转入€50,000;
然后账户余额变成€100,000。
这可以证明:
目前家庭拥有€100,000资金。
但并不能自动证明:
夫妻过去几年一直拥有稳定共同收入。
如果申请项目关注持续收入,还应该继续提供:
养老金记录;
房租记录;
分红;
银行历史流水;
资金来源。
所以:
账户余额证明资产。
收入记录证明现金流。
两者不要混在一起。
十三、葡萄牙D7尤其不要把存款和持续收入写成一回事
例如夫妻拥有:
€200,000银行存款。
这当然是非常强的资产基础。
但D7官方定位仍然是:
退休人士以及依靠自身收入生活的人。
所以不能因为:
“我们的共同账户有€200,000。”
就把它直接改写成:
“我们每年有€200,000被动收入。”
存款属于:
资产。
养老金、房租、股息、公司分红等才属于不同类型的收入。
这也是**《只有存款没有收入,能不能申请欧洲养老签证?》**一直强调的区别。
十四、法国Visitor:夫妻资源的逻辑又不同
法国Visitor很适合说明为什么不能把西班牙或者葡萄牙的公式复制过来。
法国Service-Public目前明确说明:
申请Visitor需要拥有足够资源。
而这些资源可以来自:
申请人自己的资源
也可以来自:
家庭成员的资源。
官方列举的自身资源可以包括:
养老金;
年金;
房地产收入等。
如果由其他家庭成员或者第三方承担生活费用,还可以通过:
资金担保;
担保人的收入证明;
银行证明
等方式建立经济能力。
所以在法国Visitor逻辑中:
家庭成员提供资源本身就是官方明确认可的可能性。
十五、这是不是意味着法国夫妻只要一个人有收入就够?
也不能这么简单理解。
如果夫妻两个人都申请Visitor长期生活法国,每一份申请仍然需要能够说明:
本人在法国生活期间拥有足够经济保障。
只不过这项保障:
不一定全部来自申请人本人。
例如丈夫没有个人养老金,但妻子拥有很高的退休收入和大量银行资产。
完全可以通过家庭经济支持关系进一步证明丈夫的生活保障。
但不能因为:
“法国允许家庭成员提供资金。”
就理解成:
妻子达到一个单人最低数字,两个人就一定同时够。
家庭人数、住房、实际生活成本以及整体资源仍然会影响判断。
十六、法国Visitor没有西班牙那种简单的“配偶+€600”公式
这点必须特别注意。
西班牙NLV:
有明确的400% IPREM + 每名家属100% IPREM。
葡萄牙:
有第一成人100%、第二成人50%、受养子女30%的生活资料比例。
法国Visitor:
没有一个可以直接复制的“第二成人固定增加多少欧元”公式。
因此夫妻做法国Visitor规划时,应该更关注:
家庭总资源;
住房成本;
银行资产;
收入持续性;
谁承担谁的生活;
实际经济能力。
而不是硬算:
“配偶到底增加百分之多少。”
十七、2026年法国Visitor目前应该参考什么收入水平?
法国Visitor的资源标准与法国最低工资净额密切相关。
自2026年6月1日起,法国SMIC月净额已经调整为:
€1,477.93。
因此当前做单人Visitor资源规划时,应使用最新标准进行评估,而不是继续使用2025年或2026年年初的旧数字。
但是夫妻两人一起申请时,不建议直接机械地做:
€1,477.93 × 2
然后宣布:
“法国夫妻最低要求就是€2,955.86。”
法国Visitor的官方逻辑不是这种固定家庭加成公式。
十八、法国为什么特别要看住房?
假设有两对夫妻。
A夫妻
家庭收入€3,000/月。
但在巴黎租房每月:
€2,400。
B夫妻
家庭收入同样是€3,000/月。
但已经拥有法国自住房,没有租金支出。
这两户家庭虽然收入数字一样,实际经济承受能力显然不同。
法国官方在评估Visitor资源时,会把住房条件纳入考虑。
所以法国尤其不能只做:
“收入除以人数”
这种简单计算。
十九、养老金最适合夫妻怎么证明?
假设夫妻两个人都有中国养老金。
丈夫:
人民币12,000元/月。
妻子:
人民币8,000元/月。
不要只写:
“家庭养老金人民币20,000元/月。”
最好分别证明:
丈夫的养老金权利;
丈夫实际到账;
妻子的养老金权利;
妻子实际到账。
然后再说明:
家庭合计养老金约人民币20,000元/月。
这样:
个人收入归属是清楚的;
家庭总收入也是清楚的。
二十、房租也是一样
例如:
丈夫名下一套房:
人民币8,000元/月。
妻子名下一套房:
人民币12,000元/月。
可以形成:
家庭租金现金流人民币20,000元/月。
但材料应该分别对应:
产权;
租约;
银行收款;
税务资料,如适用。
不要为了追求“夫妻收入合并”,把两套房的收入全部放进一个人的名下解释。
具体房租收入的证明逻辑,可以结合:
《有房租收入,可以申请哪些欧洲签证?》
以及:
《房租算不算被动收入?D7、NLV等项目怎么理解》
一起看。
二十一、公司分红尤其不能随便夫妻合并
例如:
丈夫拥有一家英国公司100%股份。
每年取得£60,000分红。
妻子与公司没有任何股权关系。
不能因为两个人是夫妻,就说:
“夫妻两个人各有£30,000公司分红。”
公司分红法律上仍然属于:
取得分红的股东。
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笔收入不能支持家庭生活。
真正需要区分的是:
收入归属
和
家庭能否使用这笔收入
是两个问题。
具体公司分红可以参考:
《公司分红可以申请葡萄牙D7吗?》
二十二、工资也不能为了家庭门槛随意分配
例如妻子仍然在英国工作:
年薪£80,000。
丈夫已经退休,没有工资。
不能在申请表里把它写成:
丈夫工资£40,000;
妻子工资£40,000。
真实工资收入依然属于妻子。
而且更重要的是:
如果申请的是:
西班牙NLV;
法国Visitor
这种非工作型居留,
就不能只想着:
“妻子的工资能不能帮助家庭达到收入门槛?”
还要问:
妻子搬过去以后是不是准备继续工作?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路线本身可能就需要重新考虑。
二十三、夫妻收入够不够,只是第一层;收入性质合不合适才是第二层
例如:
丈夫养老金€1,500;
妻子远程工资€5,000。
家庭每个月总收入:
€6,500。
看起来非常充足。
但如果申请:
西班牙NLV,
真正的问题并不是有没有€3,000家庭经济能力。
而是:
妻子是不是准备继续远程工作?
如果准备继续工作,NLV本身就不是简单的资金计算问题。
所以夫妻申请时不能只做:
金额测试。
还要做:
收入性质测试。
二十四、案例一:夫妻都有养老金,申请西班牙NLV
丈夫67岁:
养老金€1,700/月。
妻子65岁:
养老金€1,200/月。
另外夫妻拥有:
€150,000共同储蓄。
养老金合计:
€2,900/月。
2026年夫妻NLV基础经济能力参考约:
€3,000/月。
如果单看规律养老金,略低于这一家庭参考数字。
但家庭还有较充足储蓄。
这种情况下,应从:
规律收入;
金融资产;
资金稳定性;
领馆材料要求
整体评估。
而不是简单得出:
“少€100,所以一定不能申请。”
以上为示例场景,并非真实客户个案。
二十五、案例二:丈夫养老金较少,妻子有房租,准备葡萄牙D7
丈夫63岁:
养老金€700/月。
妻子61岁:
两套出租物业净租金约€1,100/月。
家庭另有:
€100,000储蓄。
家庭持续收入约:
€1,800/月。
2026年夫妻D7生活资料基础参考约:
€1,380/月。
这种情况下,不应该把妻子的€1,100房租改写成丈夫收入。
更清楚的结构是:
丈夫养老金€700;
妻子房租€1,100;
夫妻家庭持续收入€1,800;
另有€100,000资产。
通过清楚的收入归属和家庭关系解释整体经济能力。
以上为示例场景,并非真实客户个案。
二十六、案例三:妻子完全没有收入,但丈夫资产和养老金充足
丈夫68岁:
养老金€3,000/月;
房租€2,000/月;
银行存款€300,000。
妻子62岁:
没有个人养老金;
没有个人收入。
这种家庭并不意味着:
“妻子必须赶紧找一项收入才能一起申请。”
在允许家庭成员共同申请或者家庭资源支持的制度中,主申请人的充足经济能力本来就可能用于承担家庭生活。
真正需要判断的是:
具体项目要求什么;
家庭门槛多少;
以及材料如何证明夫妻关系和资金保障。
以上为示例场景,并非真实客户个案。
二十七、如果夫妻一个很有钱、一个完全没钱,谁做主申请人比较好?
这是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
通常应该综合比较:
谁的收入最稳定;
谁的资产最容易证明;
谁更符合项目的资格逻辑;
谁未来还会工作;
谁已经退休;
谁拥有更完整的银行和税务记录。
例如葡萄牙D7:
如果妻子拥有稳定养老金、房租和投资收入,而丈夫几乎没有收入,并没有必要因为传统习惯就一定让丈夫做最核心的收入证明人。
同样:
如果丈夫正在全职远程工作,而妻子已经退休,家庭还要同时考虑D7、D8或者其他路线的真实适配性。
不要为了:
“丈夫必须是主申请人”
而把原本很清楚的家庭收入结构弄复杂。
二十八、夫妻共同账户不是必须,但资金路径越清楚越好
有些夫妻结婚几十年,从来没有Joint Account。
丈夫管投资。
妻子管日常生活。
这很正常。
没有必要为了申请签证突然把所有账户关闭,再把全部资金转到一个新账户。
更重要的是:
能够解释家庭经济关系。
例如:
结婚多年;
共同生活;
共同拥有家庭资产;
个人收入长期承担家庭支出。
如果确实存在Joint Account,当然可以提供。
如果不存在,也可以通过:
婚姻关系;
个人收入;
个人资产;
银行记录
建立整体证据。
二十九、收入合并和税务合并完全不是一回事
这一点尤其重要。
假设申请欧洲居留时,夫妻把双方收入放在同一套家庭经济能力材料中。
并不意味着税务上:
两个人的收入就自动合成一笔。
例如:
丈夫的养老金仍然是丈夫的养老金;
妻子的房租仍然是妻子的房租;
丈夫的公司分红仍然是丈夫的公司分红。
成为某个欧洲国家税务居民以后,税务申报仍然要根据:
收入所有人;
资产所有权;
夫妻财产制度;
收入来源国;
当地税法;
双重征税协定
分别分析。
所以:
移民申请里的家庭经济能力
和
税务上的收入归属
是两套不同问题。
三十、夫妻谁成为税务居民,也不能只看签证
例如夫妻都有葡萄牙Residence Permit。
丈夫一年在葡萄牙住240天。
妻子因为照顾英国公司的业务,一年只住100天。
不能仅仅因为:
“我们是夫妻,而且拿同一种居留。”
就自动得出两个人完全相同的税务居民结论。
同样:
183天也不是整个欧洲统一的唯一判断标准。
不同国家还可能考虑:
惯常住所;
家庭联系;
经济利益中心;
实际生活安排。
因此:
Residence Permit ≠ 自动成为税务居民。
Residence Permit ≠ 自动不是税务居民。
三十一、夫妻申请前,最好做一张“家庭收入地图”
可以非常简单。
丈夫
养老金:多少?
房租:多少?
股息:多少?
公司分红:多少?
工资:多少?
个人存款:多少?
妻子
同样分别列。
共同资产
Joint Account;
共同房产;
共同投资。
然后每一项再标注:
属于收入还是资产?
这样很快就能看到:
家庭真正靠什么生活。
三十二、什么时候“收入合并”最容易出现问题?
通常是下面几种情况:
所有收入都在配偶名下,但没有说明资金如何供家庭使用;
房产在妻子名下,却把房租全部写成丈夫收入;
公司分红属于丈夫,却人为平均分给夫妻;
临近申请突然大量转账到共同账户;
把公司营业额当作家庭收入;
把房产市值当作年度收入;
把卖房所得当作持续收入;
一方仍然全职工作,却只考虑收入金额而忽略签证工作限制。
这些问题的本质都一样:
为了凑门槛,把真实财务关系改写了。
其实完全没有必要。
三十三、所以,夫妻收入到底能不能合并计算?
最准确的回答是:
很多欧洲长期居留项目允许从家庭整体经济能力角度考虑夫妻的资源,但“如何合并”取决于具体制度,绝对不能一概而论。
西班牙NLV:
采用主申请人400% IPREM,再为每名家属增加100% IPREM的家庭经济门槛。
葡萄牙D7:
家庭生活资料通常按照第一成人100%、第二成人50%、受养子女30%进行规划,同时必须清楚证明收入归属和可支配性。
法国Visitor:
官方明确允许资源来自本人,也可以来自家庭成员或有偿付能力的支持人,但不存在西班牙式固定配偶加成公式。
所以夫妻真正应该做的不是:
把所有数字放进计算器里相加。
而是回答:
钱是谁的?
是什么性质?
能不能持续?
家庭能不能实际使用?
所申请的项目究竟怎么计算?
只要这几个问题清楚了,夫妻收入不在同一个人名下,往往并不是最困难的问题。
真正困难的,是明明有足够资产和收入,却因为把养老金、房租、工资、分红和存款全部混成一个数字,反而让材料失去了逻辑。
对于准备一起开始欧洲第二人生的夫妻来说,身份规划本身就应该是一份:
家庭规划。
而不是只替“主申请人”算一道数学题。
不是退休以后才开始生活,而是重新选择在哪里生活。
重要提示
本文为欧洲长期居留、退休及家庭生活规划的一般性信息整理,不构成针对任何个人的移民、法律、财务或税务意见。
夫妻申请长期居留时,应严格区分:
工资;
养老金;
房租;
股票股息;
公司分红;
自雇收入;
公司收入;
公司营业额;
公司利润;
储蓄;
房产及金融资产。
需要特别注意:
夫妻关系 ≠ 所有个人收入自动改变法律归属。
家庭收入可以用于证明生活能力 ≠ 可以随意改变收入所有人。
共同账户余额 ≠ 持续收入。
房产市值 ≠ 房租收入。
公司营业额 ≠ 股东个人收入。
不同国家、不同申请地点对配偶账户、共同账户、第三方经济支持及具体证明材料的要求可能有所差异。
是否符合要求需要结合申请人的收入、资产、家庭及个人背景具体评估。
同时:
签证 ≠ 税务优惠。
Residence Permit ≠ 自动成为税务居民。
Residence Permit ≠ 自动不是税务居民。
长期居住可能触发当地税务居民规则,具体应根据收入、资产、家庭、实际居住和相关双重征税协定取得专业税务意见。
官方资料来源
西班牙外交、欧盟与合作部——非盈利居留签证及家庭成员经济能力要求
西班牙驻伦敦总领事馆——非盈利居留签证2026年经济能力及材料说明
西班牙其他驻外领事机构——非盈利居留签证银行及收入证明要求
葡萄牙AIMA——外国人生活资料及家庭团聚经济能力说明
葡萄牙《第1563/2007号部长令》——外国人在葡萄牙入境、停留及居留所需生活资料标准
葡萄牙《第139/2025号法令》——2026年最低工资标准
葡萄牙劳动关系与就业总局——2026年最低工资官方资料
法国Service-Public——Visitor临时居留卡及经济资源要求
法国劳动与团结部——2026年6月1日起SMIC调整说明
法国官方公报及劳动法相关最低工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