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说结论:候鸟生活完全可行,但不能用“每个地方都少住183天”来设计
很多人的第一版计划是:
英国120天;
中国120天;
西班牙125天。
加起来365天,谁都没有超过183天。
看起来非常聪明。
问题是:
183天根本不是三地生活的万能钥匙。
在英国,不到183天仍然可能因为Sufficient Ties成为英国税务居民;在葡萄牙等欧洲国家,即使不到183天,也可能因为惯常住所等其他条件形成税务居民关系;而在移民法上,西班牙NLV续签现在反而明确要求一个自然年度真实居住超过183天。
换句话说:
你可能为了避免税务居民,刻意把西班牙控制在182天;
结果却把自己的NLV续签条件破坏了。
这就是三地生活最典型的冲突。
因此真正正确的顺序应该是:
先确定三个地方分别凭什么合法居住,再决定哪个国家承担主要税务居民身份,最后才排一年365天。
二、第一步不要订机票:先把自己在三个地方的“身份”写出来
候鸟规划最好先回答三个完全独立的问题。
地区 | 首先要问什么? | 最容易犯的错误 |
|---|---|---|
英国 | 我是英国公民、ILR、Settled Status还是仍在签证路径上? | 以为有英国房子就等于英国身份永远不受影响 |
中国 | 我持中国护照还是英国/其他外国护照?需要哪种签证? | 以为30天免签可以长期反复替代居留 |
欧洲 | 我只有短期申根资格,还是某国Residence Permit? | 以为西班牙90天+法国90天+意大利90天可以叠加 |
先把这三个问题回答清楚,才有资格进入“每年住几个月”的阶段。
三、英国这一边:英国公民、ILR和Settled Status差别非常大
如果已经是British Citizen,移民身份本身最简单。
人在国外住多久,并不会因为长期离境让英国国籍自动失效。
但如果仍然只是普通:
Indefinite Leave to Remain——ILR,
规则完全不同。
英国政府目前明确:
普通ILR如果连续离开英国、爱尔兰和Crown Dependencies超过2年,会自动失效;之后通常需要通过Returning Resident路线申请回来重新定居。
如果持有的是:
EU Settlement Scheme Settled Status,
则通常可以连续在境外最多5年而不丧失身份;瑞士公民及相应家庭成员一般为4年。
所以对准备三地候鸟生活的人来说:
“英国永居”三个字还不够。
必须继续问:
究竟是哪一种Settlement。
四、如果还没拿英国永居,更不能太早进入候鸟模式
这一点对仍然处于:
工作签证;
BN(O);
家庭签证;
十年永居累计;
或者其他Settlement路线
的人尤其重要。
例如BN(O)路线申请永居,一般要求5年连续英国居住,并且通常任何12个月期间离境不得超过180天。
十年永居现在也有自己的连续居住规定。
所以如果一个人距离英国永居只剩两年,却突然开始:
半年欧洲;
三个月中国;
三个月英国,
可能最先破坏的不是欧洲计划。
而是已经走了多年的英国Settlement路径。
因此我的判断很明确:
英国身份还没有稳定下来的人,先把英国长期身份走完,再进入真正的三地候鸟生活,往往更稳。
五、第二个问题:欧洲到底凭什么住?
如果只是持英国护照,没有欧洲Residence Permit,那么去申根区短期居住最重要的数字仍然是:
90/180。
英国政府和欧盟当前规则都明确:
在任何滚动180天期间,英国护照持有人在整个申根区合计最多停留90天。
注意:
不是:
西班牙90天;
葡萄牙90天;
法国90天。
而是:
29个申根国家合计90天。
你在西班牙住60天,再去法国30天,这一阶段的90天基本就用完了。
因此对于真正想:
“每年冬天在欧洲住4个月、5个月甚至半年”
的人,仅靠英国护照短期免签通常不够。
六、2026年又多了一个变化:EES已经真正上线了
过去有人会说:
“申根几个国家之间又不盖章,自己算不清也没人知道。”
这种思维越来越危险。
Entry/Exit System——EES已经从2026年4月10日起在整个申根体系全面投入运行。
它会记录非EU短期旅客的:
入境;
出境;
以及相应生物识别资料,
用数字记录替代过去大量依赖护照盖章的方式。
所以90/180越来越不适合靠:
“差不多吧。”
真正的候鸟家庭最好从第一天自己记录全部申根日期。
七、ETIAS呢?截至2026年9月还没有正式开始
这是目前网上特别容易写错的地方。
截至2026年9月10日,欧盟官方仍然显示:
ETIAS尚未正式运行,也还没有开始接受申请。
目前计划在2026年第四季度启动,确切日期由欧盟另行公布。
所以现在不能提醒读者:
“去欧洲以前一定先申请ETIAS。”
它还没有到这个阶段。
但候鸟家庭应该知道:
这套短期旅行体系很快还会再多一层电子旅行授权。
八、有欧洲Residence Permit以后,是不是整个欧洲都可以随便住?
也不是。
比如你拿到:
西班牙NLV Residence Permit。
你当然可以按照西班牙身份长期住西班牙。
但这张西班牙居留卡并不会把你变成EU Citizen。
如果持有一个申根国家的长期签证或Residence Permit,到其他申根国家旅行,一般仍然按照:
90天/180天短期停留
理解。
要搬到另一个EU国家长期居住超过90天,通常还需要取得第二个国家自己的长期签证或Residence Permit。
所以:
西班牙居留 ≠ 法国居留 ≠ 意大利居留。
欧洲也不是一张卡解决27国长期生活。
九、这就带出候鸟生活最重要的欧洲选择:你要“基地”,还是只要“季节性停留”?
如果欧洲只准备一年住:
两到三个月,
其实未必必须办理长期Residence Permit。
英国护照的90/180规则可能已经足够。
但如果准备:
每年欧洲住5–7个月,
那就应该认真选一个:
真正的欧洲Base Country。
比如:
西班牙;
葡萄牙;
法国;
意大利;
希腊等。
然后用这个国家的长期身份解决:
长时间合法居住;
住房;
医疗;
银行;
行政生活。
再把其他欧洲国家作为短期旅行。
这比试图在三个欧洲国家各住几个月、但哪个都没有合法长期身份,稳得多。
十、但是选了欧洲Base以后,最大的冲突来了:居留卡需要你真正住
上一篇:
《欧洲长期居留每年要住多久?7国居住要求完整对比》
已经专门分析了这件事。
这里用两个最典型国家说明。
西班牙NLV
现行Real Decreto 1155/2024已经明确:
续签NLV需要在一个自然年度中在西班牙真实有效居住超过183天。
这意味着:
如果理想人生是每年西班牙只有4个月,
NLV现在就不是一个可以随便当“备用居留卡”的身份。
葡萄牙
葡萄牙临时居留不是简单的183天制度。
但无合理理由情况下,临时Residence Permit持有人如果:
连续离境6个月;
或者在整张Residence Permit有效期内累计离境8个月,
居留可能被取消。
所以:
欧洲长期身份不是收藏品。
选择哪一个国家,就要让真实生活方式与它的居住规则匹配。
十一、如果未来还想拿5年长期居民,候鸟空间会进一步变小
有些家庭说:
“前面几年我到处住,反正第五年再多住一点。”
往往没有这么简单。
西班牙、法国等EU Long-Term Resident一般要求此前有真正连续的5年合法居住,常见离境容忍度大约是:
单次不超过6个月;
5年累计通常不超过10个月。
法国2026年官方规则仍然明确采用这一标准。
所以如果一个家庭的长期目标明确是:
5年拿EU长期居民,
未来五年通常不能一直保持:
英国4个月;
中国4个月;
欧洲4个月。
那是三地平均生活。
不是以欧洲国家为主要居住地的长期居民生活。
可以结合:
《欧洲长期居留/永居怎么拿?西班牙、葡萄牙、法国、希腊等路径对比》
一起规划。
十二、中国这一边:持中国护照和持英国护照,完全是两个候鸟模型
如果仍然是中国公民并持中国护照,回中国生活不存在外国人签证问题。
但这不等于没有其他问题。
因为:
英国身份;
欧洲身份;
中国税务居民;
各国医疗
仍然需要分别判断。
如果已经取得英国国籍并使用英国护照,那么2026年的情况有一个非常现实的新便利:
中国目前对普通英国护照实行30天免签。
政策从2026年2月17日开始,目前明确有效至:
2026年12月31日。
适用目的包括旅游、商务、探亲访友、交流和过境。
但是:
30天免签 ≠ 中国长期候鸟身份。
如果一年准备在中国住三四个月,就必须重新设计。
十三、英国护照想在中国住得更久,要看真实目的
对于有中国家庭联系的人,比较常见的是Q类签证。
目前官方签证分类明确区分:
Q1:以家庭团聚等为目的,计划在中国停留超过180天;
Q2:探望中国公民或持中国永久居留身份的亲属,计划单次停留不超过180天。
Q1属于进入中国后还需要办理Residence Permit的长期类型。
因此一个已经入籍英国的华人如果真正准备:
中国半年;
英国三个月;
欧洲三个月,
不能只看:
“英国护照现在免签30天。”
真正要研究的是:
本人家庭关系和目的适合哪一种中国身份。
同时特别要注意国籍身份本身。
如果一个人的中国国籍状态、户籍、旧中国护照和外国国籍之间存在历史问题,应该先把国籍身份厘清,而不是长期混用不同证件。
英国政府目前也专门提醒,曾经的中国公民如果没有按照中国法律正确处理国籍身份,中国机关可能仍将其视为中国公民。
十四、第三张地图:税务。三地都没住满183天,绝不代表三地都不是税务居民
这可能是候鸟家庭最危险的误区。
上一篇:
《欧洲长期居住会不会自动成为税务居民?183天规则怎么理解》
已经详细讨论。
这里最需要看的其实是英国。
英国Statutory Residence Test不是:
182天非居民;
183天居民。
183天只是Automatic UK Test之一。
如果不到183天,还要继续检查:
Automatic Overseas Tests;
其他Automatic UK Tests;
以及Sufficient Ties Test。
而Sufficient Ties包括:
Family Tie;
Accommodation Tie;
Work Tie;
90-day Tie;
某些情况下还有Country Tie。
对于过去本来就是英国税务居民的人,英国停留:
91–120天,只要有至少2个相应UK ties,就可能重新成为英国税务居民;
超过120天,则可能只需要1个tie。
所以:
一个人在英国只住四个月,
完全不代表英国税务已经退出。
十五、这对英国华人为什么特别重要?
因为很多人的生活现实是:
伦敦房子还在;
配偶有时还在英国;
英国公司还在;
英国银行和投资账户还在;
每年英国住三四个月;
过去连续多年又都是UK Tax Resident。
这正是SRT中最不能只看183天的一类人。
如果与此同时又在西班牙住了足够长时间形成Spanish Tax Residence,就可能出现:
两个国家按照各自Domestic Law都认为你是Tax Resident。
这时候才进入:
双重征税协定;
Permanent Home;
Centre of Vital Interests;
Habitual Abode等下一层分析。
所以候鸟生活并不是通过“把365除成三份”来消除税务居民。
有时候恰恰会制造:
两个甚至更多国家同时与你产生强税务连接。
十六、中国税务也不能只看183天
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或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内累计居住满183天,
可以成为中国居民个人。
而中国税法意义上的“住所”并不是:
“名下有没有中国房产”。
实施条例明确将其解释为:
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所以一个仍然是中国公民、在中国有大量家庭和经济联系,同时又在英国、欧洲长期生活的人,不能简单认为:
“今年中国只有150天,所以中国税务不用看了。”
真正出现双重居民时,还可能需要继续分析对应双重征税协定。
十七、企业老板比退休人士还要多一张图:公司到底在哪里被管理?
假设一个55岁的英国华人:
本人每年西班牙5个月;
英国4个月;
中国3个月。
英国公司还正常经营。
他人在西班牙时仍然:
主持管理会议;
批准合同;
决定重大支出;
管理员工;
控制公司银行账户;
和主要客户谈判。
这时候千万不要只问:
“我个人在哪边超过183天?”
还应该进一步分析:
Management and Control;
Corporate Tax Residence;
Permanent Establishment;
Director Income;
Cross-border Salary;
Social Insurance;
Company Dividends。
必须始终区分:
仅持有公司股份 ≠ 实际管理公司。
而且:
公司营业额 ≠ 个人收入。
公司利润 ≠ 股东个人收入。
公司账户的钱 ≠ 股东个人的钱。
对于仍在真正经营企业的人,候鸟生活比纯退休夫妻复杂一个层级。
十八、第四张地图:医疗。英国房子留着,不代表全年自动拥有NHS资格
这一点很多英国人自己都会误解。
NHS的医院医疗体系本质上是:
residence-based——基于居住。
官方明确说明,是否免费获得相关NHS医院治疗,并不取决于:
英国国籍;
是否缴过税;
有没有National Insurance;
有没有NHS号码;
或者名下是否拥有英国房产。
核心是本人是否属于:
ordinarily resident——通常居住在英国。
英国政府甚至明确提醒:
如果英国国民已经长期搬到海外,不再居住英国,并不会仅凭British Passport继续自动享有全部免费NHS医疗。
所以:
伦敦还有一套房,
一年回来两个月,
不能自行推导成:
“反正生大病就回来免费治。”
医疗资格要按照真实居住情况处理。
十九、欧洲短期生活可以有GHIC,但不要把它当长期养老医保
对于仍通常居住英国、只是短期去欧洲的人:
UK GHIC可以在适用地区帮助取得医学上必要的国家医疗服务。
但是官方明确强调:
GHIC/EHIC不是Travel Insurance的替代品。
它一般不覆盖:
私人医疗;
医疗遣返;
救援;
额外住宿等费用。
如果已经真正搬到欧洲成为长期居民,医疗安排就要换成当地居民制度。
部分领取UK State Pension或符合特定条件的人,在EU/EEA或瑞士生活时还可能获得:
S1。
登记S1以后,可以按照当地居民规则获得相应国家医疗,由英国承担相应医疗责任。
所以:
GHIC解决短期旅行。
S1可能解决符合条件的长期居住。
二者完全不是同一件事。
二十、中国那几个月的医疗,则又要单独准备
如果在中国只是30天、两个月短期停留,重点通常是:
现有医疗保障是否覆盖中国;
旅行保险;
既往症;
紧急医疗和医疗转运。
英国政府当前中国旅行健康指引也明确建议,旅客确保拥有能够覆盖当地治疗以及意外医疗转运的适当保险。
如果是真正一年在中国住4–6个月,则应该把它当:
第二个长期生活地
而不是旅游目的地来配置医疗。
这时候需要单独看:
本人中国身份;
基本医疗资格;
商业医疗;
长期用药;
慢性病;
常用医院。
三地候鸟的人,真正健康风险最大的不是“哪里没有医院”。
而是:
三个地方都以为另外一个地方负责你的长期医疗。
二十一、还有一个英国退休人士容易忽略的问题:State Pension在哪个国家“生活”,可能影响上涨
英国State Pension可以在海外领取。
但是年度上涨并不是世界所有国家都一样。
英国政府当前规则是:
如果居住在EEA、瑞士、Gibraltar或者部分与英国有符合条件社会保障协议的国家,通常可以继续获得年度上涨。
中国目前不在英国政府公布的State Pension年度上涨国家名单中。
所以一个真正长期在欧洲养老的人,和一个把主要永久生活地转到中国的人,养老金长期结果也可能不同。
候鸟人士如果生活重心很模糊,更不应该仅凭:
“我三个国家都有房”
自行判断养老金、S1和医疗责任国。
二十二、住房怎么安排?三套房往往不是最理想的答案
三地候鸟生活听起来最完美的版本是:
伦敦一套;
中国一套;
西班牙再买一套。
问题是房子越多,生活未必越自由。
因为每一套房都可能带来:
当地税;
物业费;
保险;
维修;
空置管理;
出租;
资本收益;
继承安排;
以及税务居民判断中的住所连接。
所以我更倾向:
确定一个主基地,一个稳定的第二基地,第三个地方先灵活租住。
特别是欧洲刚开始试生活的人,没有必要为了候鸟概念立刻在三个国家同时买房。
可以结合:
《在欧洲长期居留,一定要买房吗?租房、买房与签证有什么关系》
一起规划。
二十三、真正可操作的三种候鸟生活模型
模型一:英国是主基地,欧洲是季节性生活,中国短住
典型结构:
英国大部分时间;
欧洲90天以内;
中国每年1–2次。
这种方式最简单。
如果持英国护照:
欧洲可以主要使用Schengen 90/180;
2026年中国30天免签又进一步降低短期探亲门槛。
优点是:
不急着建立第二个欧洲长期Residence Permit,也较容易保持英国生活中心。
缺点是:
欧洲最多只能做季节性短住,很难真正冬天住半年。
这种模式更适合:
“欧洲是生活享受,不是第二个法定居住国。”
二十四、模型二:欧洲成为主基地,英国和中国分别季节性居住
例如:
西班牙7个月;
英国3个月;
中国2个月。
这种结构非常适合真正准备:
拿西班牙NLV;
5年以后取得长期居民;
最终把欧洲作为退休主生活地的人。
它最大的优点是:
欧洲移民身份、医疗和长期居留逻辑都比较一致。
但代价同样明显:
税务居民大概率需要认真按照欧洲主居住国规划;
英国SRT仍然需要计算;
如果只有普通英国ILR,还要留意连续境外两年的失效问题;
英国NHS也不能简单按“我是英国居民”想当然处理。
这种模式适合:
已经接受“欧洲是家,英国和中国是长期访问地”的家庭。
二十五、模型三:真正三地平均轮换,不追求欧洲5年永居
比如:
英国4个月;
中国4个月;
欧洲4个月。
这是很多人生活上最喜欢的模式,但法律规划反而最复杂。
如果欧洲没有长期居留:
4个月已经突破英国护照普通Schengen 90/180框架。
如果办理西班牙NLV:
4个月又明显不符合现行每年超过183天的续签逻辑。
如果选其他欧洲Residence Permit:
也必须检查它能否接受这种长期离境。
同时英国4个月仍可能因为Sufficient Ties成为UK Tax Resident;
中国税务则还要看住所、家庭和实际天数。
所以真正的“三等分候鸟”并不是不能做。
但它通常更适合:
不把欧洲5年长期居民和入籍作为核心目标,同时找到确实允许这种居住模式的具体身份。
二十六、夫妻还有一个现实问题:两个人的“最佳三地时间表”可能根本不一样
例如:
丈夫68岁已经退休;
妻子58岁仍然管理英国公司。
丈夫希望:
欧洲6个月;
中国3个月;
英国3个月。
妻子因为公司管理和英国税务,希望:
英国6个月;
欧洲4个月;
中国2个月。
这时候不能为了夫妻一起旅行,就假设:
两个身份和税务结果完全一样。
妻子仍然工作的情况下,还要进一步看:
工作权;
Remote Work;
工资;
社会保险;
公司管理地点。
而丈夫的重点可能变成:
养老金;
S1;
医疗;
居留连续性。
夫妻可以一起生活,但税务居民、工作和社会保障仍然可能需要分别判断。
以上为示例场景,并非真实客户个案。
二十七、一个典型英国华人退休家庭应该怎么排一年?
假设刘先生67岁,妻子64岁。
两人已经是英国公民。
英国有自住房,刘先生领取UK State Pension和私人养老金,夫妻准备未来长期在西班牙生活,同时每年回中国看亲友。
如果目标只是试生活,我更倾向第一年先做:
英国作为主要基地;
欧洲按照合法短期停留试住;
中国短期停留。
等真正确认喜欢西班牙,再进入NLV或其他适当长期居留。
如果从第一年就已经明确:
五年以后一定要拿西班牙长期居民,
那么就不应该继续设计:
英国半年、西班牙半年。
因为现行NLV续签已经要求每个自然年真实居住西班牙超过183天,而五年长期居民又有更加严格的连续居住累计要求。
所以合理的时间表应该倒推:
最终身份目标 → 每年欧洲天数 → 英国SRT → 中国访问 → 医疗 → 住房。
而不是先抢便宜机票。
以上为示例场景,并非真实客户个案。
二十八、真正做好候鸟生活,我会建议每年维护一张“365天总表”
这张表不要只写航班。
至少同时记录:
英国天数;
欧洲目标国天数;
其他申根国家天数;
中国天数;
在哪些地方实际工作;
公司会议和重大决策地点;
配偶在哪里;
住房是否持续可使用;
各国医疗资格;
以及需要满足的Residence Permit离境限制。
尤其2026年以后,欧洲EES已经全面运行。
自己有一套准确的出入境记录,会越来越重要。
因为到第四年、第五年再回忆:
“2027年4月那次到底在法国住了18天还是28天?”
往往已经很困难。
二十九、什么样的人最适合三地候鸟生活?
我认为最适合的是:
已经取得稳定英国身份;
不再依赖固定办公室;
收入和资产足够支持多地住房、保险和交通;
没有必须长期照护的未成年孩子;
医疗状况允许频繁旅行;
并且不执着于用最短时间拿欧洲护照的人。
特别是已经完全退休的家庭。
他们的优势是:
不需要为了工作每天待在某一个国家。
但与此同时,退休并不等于法律变简单。
反而要更加注意:
养老金;
医疗;
税务居民;
长期护理;
遗产;
跨国住房。
三十、什么人我反而不建议过早进入三地候鸟模式?
第一,英国Settlement还没有完成的人。
第二,明确要用5年最快拿欧洲长期居民,但又不愿把欧洲作为主要生活地的人。
第三,仍然每天真正经营英国或中国公司,却认为“Remote Work在哪里都一样”的企业老板。
第四,有重大慢性病,却还没有解决任何一个国家长期医疗资格的人。
第五,预算刚好够一个国家生活,却准备同时维持伦敦、中国和欧洲三套住房的人。
候鸟生活表面上是:
自由。
但它实际上是用更高的行政、税务和生活成本,交换:
地点自由。
如果资源不够,最后很容易变成:
三边都有账单,三边都没有真正生活。
三十一、最后结论:最好的候鸟生活,不是三个国家平均分365天
很多人第一次设计三地生活,会把数学做得非常漂亮:
英国122天;
中国121天;
欧洲122天。
但真正成熟的候鸟规划往往不是平均。
而是明确一个:
法律主基地。
再有一个:
第二生活基地。
最后保留一个:
灵活访问地。
比如:
欧洲是退休主基地;
英国保留家庭和资产连接;
中国负责探亲和季节性生活。
或者:
英国仍是主基地;
欧洲只负责每年冬季90天;
中国每年探亲一两个月。
真正危险的是:
三个地方都想享受“居民待遇”,
三个地方又都不想承担“居民义务”。
现实法律很少允许长期这样运行。
欧洲第二人生也不是必须“移出去”。
有些人最适合完全搬到南欧;
有些人最适合英国和欧洲两地;
还有一些人,真正想要的就是:
英国、中国、欧洲之间自由切换。
这种生活完全可以实现。
但它需要的不是更多签证,而是更清楚的边界:
哪里是身份基地,哪里是税务基地,哪里负责医疗,哪里只是生活。
把这四件事想清楚以后,候鸟生活才真正是一种自由,而不是一年365天都在算天数。
重要提示
本文根据截至2026年9月10日可以核验的英国、中国、欧盟及部分欧洲国家官方移民、税务和医疗规则整理。
英国公民、普通ILR持有人、EUSS Settled Status持有人、BN(O)签证持有人以及其他临时签证持有人,长期境外居住对英国身份产生的影响完全不同,不能把“英国有身份”作为统一概念。
英国普通ILR一般会因连续离境超过2年失效,EUSS Settled Status的一般连续境外期限则为5年;具体个人还应根据身份类别核验。
2026年英国普通护照中国30天免签目前明确有效至2026年12月31日,属于当前阶段的临时政策安排,未来年份应重新核验。长期在中国生活仍需按照本人国籍、家庭关系和居住目的选择适当签证或居留身份。
申根90/180属于短期停留规则,不是长期居留制度。一国Residence Permit通常解决在签发国长期居住的问题,并不自动赋予在其他EU国家无限期居住的权利。
Visa / Residence Permit ≠ Tax Residence。
三个国家都不到183天,也不意味着三个国家都一定属于非税务居民。英国SRT、中国“住所”规则以及欧洲各国住所、家庭、经济利益中心等标准需要分别判断;出现双重税务居民时,还可能需要适用相应双重征税协定。
英国NHS、GHIC、S1、欧洲当地公共医疗和私人医疗保险属于不同制度。英国国籍、英国房产或者缴纳过多年National Insurance,都不能单独替代Ordinary Residence及具体医疗资格判断。
对于仍实际管理境外公司的申请人,还需要进一步考虑Management and Control、Corporate Tax Residence、Permanent Establishment、Social Insurance、Director Income、Cross-border Salary以及Company Dividends。
公司营业额 ≠ 个人收入。
公司利润 ≠ 股东个人收入。
公司账户的钱 ≠ 股东个人的钱。
长期居留 ≠ 税务居民。
短期免签 ≠ 长期居住权。
有房产 ≠ 拥有当地居民医疗资格。
长期多国居住涉及身份、税务、医疗、社会保障和资产安排,具体应根据申请人的国籍、英国身份、欧洲Residence Permit、家庭、收入、公司活动及实际居住时间取得相应专业意见。
官方资料来源
英国 Home Office – Indefinite Leave to Remain及Returning Resident规则
英国 Home Office – EU Settlement Scheme
英国 Home Office – BN(O) Settlement规则
HM Revenue & Customs – Statutory Residence Test
英国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Social Care – NHS Ordinary Residence规则
NHS Overseas Healthcare Services – GHIC及S1
英国 Department for Work and Pensions – State Pension Abroad规则
European Commission – Schengen Visa Policy
European Commission – Entry/Exit System(EES)
European Commission – European Travel Information and Authorisation System(ETIAS)
European Commission – EU Immigration Portal
西班牙《Real Decreto 1155/2024》
葡萄牙《Lei n.º 23/2007》
France Service-Public – Visitor及Long-Term Resident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移民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英国大使馆 – 2026英国护照免签政策
Chinese Visa Application Service Center – Q1/Q2签证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