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准备欧洲养老或者半退休生活的人,资产结构已经和传统退休家庭完全不同。
过去谈退休收入,通常想到的是:
养老金;
银行利息;
房租。
但现在不少五十岁到七十岁的家庭,可能还有:
A股;
港股;
美股;
ETF;
基金;
英国投资账户;
海外证券账户;
公司股份。
于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就出现了:
股票分红算不算被动收入?
如果我每年都能收到20万元、30万元甚至50万元股息,是不是就可以拿来申请葡萄牙D7、西班牙NLV或者法国Visitor?
答案是:
股息收入可以成为某些欧洲长期居留项目经济能力证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能简单理解成“有股票=有被动收入=符合签证要求”。
真正需要拆开的,是下面几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一、股票价值上涨,不等于你有收入
这是这一篇最重要的一句话。
假设你证券账户里有人民币500万元股票。
一年以后涨到600万元。
从资产角度看,你增加了100万元财富。
但如果:
你没有卖股票;
没有收到股息;
没有任何资金进入可支配账户;
那么这100万元本质上是未实现资本增值。
它不是每个月稳定产生的生活收入。
所以:
股票市值上涨 ≠ 股息收入
账户总资产 ≠ 年度收入
浮盈 ≠ 已经收到的现金
这和前一篇**《房租算不算被动收入?D7、NLV等项目怎么理解》**里讲到的逻辑非常相似:
房产价值1000万元,并不等于每年有1000万元房租。
同样:
股票账户价值1000万元,也不等于每年拥有1000万元投资收入。
二、真正的股票分红是什么?
最典型的股票分红,是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份,公司根据经营结果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应安排,向股东发放股息。
例如:
你长期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
今年收到人民币8万元现金股息;
去年收到人民币7万元;
前年收到人民币6.5万元。
这就已经形成了一段比较清楚的:
历史股息收入记录。
如果这些股息还能够通过:
券商账户;
股息通知;
银行流水;
税务记录;
持股记录
互相对应,那么它比单纯告诉签证官:
“我的股票值500万元。”
更容易被理解为真实存在的投资收入。
但这里仍然有一个问题:
股息并不是工资。
工资可能每个月基本固定,而上市公司的分红金额可以增加,也可以减少,甚至某一年完全停止。
所以评估股票分红时,稳定性非常重要。
三、欧洲居留申请真正关心的是:过去收到过,不代表以后一定还能收到
假设一个申请人在2025年收到人民币40万元股票分红。
如果只看这一年,这笔收入已经非常可观。
但进一步查看会发现:
2023年:人民币5万元
2024年:人民币8万元
2025年:人民币40万元
而2025年的高额分红,来自一家上市公司一次性的特别股息。
那么这人民币40万元就不能简单理解为:
“我未来每年稳定有40万元被动收入。”
反过来,如果一个家庭连续五年持有相对成熟的投资组合,每年都收到大致稳定的股息:
人民币22万元;
人民币24万元;
人民币21万元;
人民币25万元;
人民币26万元。
即使每年数字不是完全一样,整体规律性明显会更容易解释。
因此签证材料真正应该展示的不是某一个特别漂亮的数字。
而是:
收入从哪里来?
已经持续多久?
是否存在规律?
未来是否有合理持续性?
四、葡萄牙D7:投资产生的收入,本身就在制度逻辑之内
葡萄牙D7经常被称为“被动收入签证”,虽然这并不是一个严谨的官方法律名称,但在股票分红这个问题上,葡萄牙的法律基础确实相对清晰。
葡萄牙关于居留申请生活资料的现行法规,明确涉及依靠:
动产收入;
不动产收入;
知识产权收入;
金融投资产生的收入
生活的人。
因此,从制度结构来看:
真实存在并可以证明的金融投资收益,可以进入D7经济能力证明体系。
股票现金分红正是其中非常典型的一种。
2026年葡萄牙最低工资为:
€920/月。
D7经济能力规划通常以生活资料比例作为重要基础:
第一名成人:100%
第二名及以后成人:50%
每名受养子女:30%
因此2026年基础参考为:
单人:约€920/月
夫妻:约€1,380/月
夫妻加一名受养子女:约€1,656/月
但不要因为某一年股息换算以后超过€920/月,就直接认为问题已经解决。
D7真正需要看的仍然是整个收入结构。
五、举个例子:一年收到€15,000股息,够不够D7?
表面计算很简单。
€15,000 ÷ 12个月 = €1,250/月。
对于一个单人申请来说,看起来已经超过2026年€920/月的基础参考。
但签证规划不能只做到这里。
还需要继续问:
这€15,000是不是每年都会有?
过去三年是多少?
来自一只股票还是几十只股票?
是不是一次特别分红?
证券账户现在还有多少资产?
股息是否自动再投资?
申请人能不能自由提取这些资金?
有没有其他养老金、房租或者储蓄?
如果股息来源高度集中于一家公司,而这家公司第二年完全取消分红,那么申请人的收入结构可能发生非常大的变化。
因此:
满足一个年度数字,与建立稳定的生活来源,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
六、股息自动再投资,还能不能叫生活收入?
很多投资账户会设置:
Dividend Reinvestment Plan;
或者基金本身属于Accumulating Share Class,也就是收益不直接派现金,而是在基金内部继续累积。
这时候尤其要注意。
如果每年有€20,000收益,但全部自动转换成新的基金份额,没有现金进入申请人的可支配账户,那么从资产增长角度当然仍然有价值。
但在解释:
“我靠什么收入在欧洲生活?”
这个问题时,它和每个月或者每季度真正收到现金股息并不完全一样。
葡萄牙相关法规特别关注收入的存在、金额以及在葡萄牙的可支配性。
因此:
投资收益是否可以真正使用,是材料准备中的重要问题。
并不是证券账户截图里显示一个数字,就等于已经完成收入证明。
七、西班牙NLV:可以看投资资产和规律收入,但不要忽略“不能工作”
西班牙NLV的逻辑与葡萄牙D7不同。
2026年西班牙NLV要求主申请人的最低经济能力相当于400% IPREM:
€2,400/月
也就是:
€28,800/年。
每增加一名受养家属:
增加100% IPREM:
€600/月
也就是:
€7,200/年。
官方要求申请人证明:
拥有足够经济能力承担初始居留期间的生活;
或者拥有规律性的收入来源。
同时,西班牙官方材料也明确会涉及银行账户及境外金融工具等资产证明。
因此,如果申请人拥有一个长期投资组合,同时持续取得股票分红,这些材料当然可以进入整体经济能力证明。
但NLV还有一条特别重要:
它不是工作许可。
而且西班牙官方领事指引已经非常明确地强调,NLV并不是为了让申请人在西班牙继续通过线上方式从事盈利工作。
所以不要出现这样一种错误逻辑:
“我有200万元股票,所以我就是被动收入申请人。”
但实际上申请人每天仍然:
给中国公司上班;
处理客户;
开视频会议;
管理团队;
领取工资。
这时真正需要分析的,不是股票有没有分红。
而是:
申请人实际上是否仍在进行职业活动。
八、法国Visitor:投资资产可以帮助证明经济能力,但不要简单套“被动收入签证”
法国Visitor的核心要求依然是:
有足够资源;
可以承担在法国的生活;
并承诺不在法国工作。
法国Service-Public对于Visitor的官方说明明确允许通过自身资源、银行证明、养老金、房地产收入等方式证明经济能力。
对于股票投资人来说,证券账户、银行资金、投资收益以及其他资产,都可以成为整体财务能力的一部分。
但法国并没有简单规定:
“每年收到多少股息,就自动获得Visitor。”
2026年6月1日起,法国SMIC再次调整,目前月净额为:
€1,477.93。
因此,对于单人Visitor规划,当前不宜继续沿用更早年份的旧数字,应当结合最新资源水平及实际住房成本进行评估。
如果申请人在巴黎每个月住房成本已经达到€2,500,仅仅证明每月€1,500左右投资收入,实际经济能力显然还需要进一步说明。
所以法国Visitor尤其体现出一个原则:
最低数字只是起点,不是完整判断。
九、最容易搞混的:分红和卖股票赚钱,不是一回事
假设你:
人民币100万元买入股票;
几年以后涨到人民币180万元;
然后卖掉。
你赚了人民币80万元。
这一般属于:
资本利得。
而不是:
股息分红。
再举一个例子。
你投资人民币500万元股票,每年收到人民币20万元现金股息,同时股票市值从500万元涨到550万元。
那么这一年:
人民币20万元属于股息;
人民币50万元属于尚未实现的资产增值。
如果你把部分股票卖掉,实现了人民币30万元利润:
这人民币30万元属于资本利得。
所以必须严格区分:
Dividend Income ≠ Capital Gain
也就是:
股息收入 ≠ 资本利得。
十、每年卖一点股票生活,能不能算“稳定被动收入”?
很多高净值人士实际上并不依靠股息生活。
例如一个家庭拥有人民币3000万元投资组合。
每年卖掉人民币100万元股票,用于生活。
从财富规划角度看,这完全可以是一种合理的退休提款方式。
但从签证收入分类来看:
每年出售部分资产 ≠ 每年获得100万元稳定股息收入。
它本质上更接近:
资产逐步变现。
因此,这类申请人的优势更多体现在:
强大的整体资产能力;
证券账户余额;
长期投资历史;
充足流动资金;
而不应该人为把卖股所得全部包装成“投资分红”。
这和**《只有存款没有收入,能不能申请欧洲养老签证?》**里面讨论的问题非常接近。
有资产,不代表一定拥有持续收入。
但有资产同样可能非常有价值。
只是证明逻辑不同。
十一、基金分红也不能简单和股票分红画等号
基金也有不同形式。
有些基金会定期进行现金分配。
有些ETF会定期派息。
但也有一些基金采用累计型结构,收益不会定期派给投资者,而是在基金内部继续投资。
因此申请时需要看:
你实际收到的是什么?
是现金分配?
基金份额增长?
还是出售基金以后取得的资本利得?
不要因为基金名称里写着:
Income;
Dividend;
Distribution
就直接按照某一个固定收入金额填写。
最可靠的还是回到:
券商或者基金平台实际记录。
十二、上市公司股票分红和自己公司的分红,要严格区分
这是企业主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
假设一名60岁的申请人持有苹果、微软、汇丰等上市公司股票,每年取得现金股息。
这种投资行为通常比较容易理解。
但如果申请人说:
“我每年有£100,000被动分红。”
进一步看却发现:
他持有自己英国公司的100%股份;
本人还是Managing Director;
每天继续负责公司决策;
管理员工;
签合同;
开发客户;
领取董事工资;
年底再拿公司分红。
那么这£100,000虽然在公司法或者税务文件上可能确实属于Dividend,但在移民路径分析上,不能因此自动把申请人理解成:
“完全不工作的被动投资者”。
因为:
仅持有公司股份
和
实际管理公司
是完全不同的事情。
同样:
公司营业额 ≠ 个人收入
公司利润 ≠ 股东个人收入
公司账户的钱 ≠ 股东个人可随意使用的钱
公司分红 ≠ 公司营业额
这也是为什么企业主做欧洲第二人生规划时,往往比单纯领取养老金的人需要多看一层。
十三、什么样的股票分红材料比较有说服力?
如果计划把股息作为欧洲长期居留申请中的重要经济来源,材料最好形成完整证据链。
第一层:证明你确实拥有这些投资
可以包括:
证券账户持仓证明;
券商年度Statement;
股票持有记录;
基金账户记录;
投资平台出具的账户证明。
第二层:证明真的发生了分红
例如:
Dividend Statement;
Dividend Voucher;
证券交易平台分红记录;
基金Distribution Statement。
第三层:证明钱真正进入了你的账户
例如:
券商现金账户流水;
银行账户记录;
证券账户现金余额变化。
如果分红先进入券商账户,再转入银行账户,最好让整个路径能够对应。
第四层:证明存在历史规律
不要只准备最近一次分红。
如果能够提供:
过去12个月;
过去24个月;
甚至过去三年的记录,
会更加容易展示收入历史。
第五层:税务资料
如果相关股息已经进入:
中国个人所得税记录;
英国Self Assessment;
券商年度Tax Statement;
其他国家的税务申报材料,
这些资料可能进一步帮助说明收入来源和真实性。
具体需要哪些材料,要根据申请国家、申请地和个人情况决定。
十四、股票太多、交易太频繁,反而可能出现另一个问题
如果一个人持有几十只股票,长期收股息,原则上没有什么奇怪。
但假设申请人每天:
盯盘;
买卖;
使用复杂衍生品;
高频交易;
通过交易作为主要生活来源。
那就需要进一步判断:
这究竟属于长期投资管理,
还是已经带有职业性交易活动的性质?
尤其对于西班牙NLV和法国Visitor这类强调“不工作”的居留路径,这个区别不能完全忽略。
并不是所有股票活动都天然属于“被动”。
现实经济活动是什么,比给它贴什么名字更重要。
十五、三个场景,看清楚区别
场景一:退休夫妻,股票分红只是收入的一部分
丈夫66岁,妻子63岁。
夫妻每月中国养老金合计人民币16,000元。
另外拥有人民币400万元长期股票和基金投资组合。
过去三年每年现金分红大约:
人民币12万元;
人民币14万元;
人民币13万元。
同时还有人民币80万元银行存款。
这种家庭真正的经济结构是:
养老金 + 股息 + 投资资产 + 储蓄。
它并不是单纯依赖某一年股票上涨生活。
如果考虑葡萄牙D7、西班牙NLV或者法国Visitor,这种多层收入和资产结构通常比只依靠一项波动很大的收入更容易解释。
以上为示例场景,并非真实客户个案。
场景二:英国企业主,每年拿£100,000公司分红
申请人58岁。
拥有一家英国公司。
本人持股100%。
公司每年营业额£800,000左右。
税后利润约£180,000。
申请人每年领取:
£20,000左右董事工资;
£100,000左右公司分红。
他计划搬去欧洲,但仍希望每周工作三至四天,继续管理英国公司。
这个人不能简单说:
“我每年£100,000都是被动收入,所以适合NLV。”
他的情况涉及:
公司分红;
董事工资;
实际经营企业;
公司管理和控制;
跨境工作;
潜在企业税务居民;
常设机构;
社会保险。
这种申请人往往需要同时比较:
被动收入型居留;
数字游民;
自雇;
企业经营类居留。
而不是只比较收入数字。
以上为示例场景,并非真实客户个案。
场景三:投资组合价值2000万元,但几乎没有股息
申请人62岁。
证券账户价值人民币2000万元。
主要投资成长型股票和累计型基金。
过去一年现金分红只有人民币3万元。
申请人平时通过每年出售部分投资支付生活费。
这个人的资产实力非常强。
但不能写成:
“每年有人民币2000万元被动收入。”
也不能把股票市值上涨全部算作年度收入。
更准确的材料逻辑应该是:
高额金融资产 + 流动资金 + 资产提款能力 + 少量投资收入。
某些项目可能更加看重整体经济能力,而某些项目则更关注持续自身收入。
所以路线选择需要具体分析。
以上为示例场景,并非真实客户个案。
十六、股息达到门槛以后,还需要留意汇率问题
如果收入来自人民币、英镑、美元或者港币,而申请国家使用欧元,就一定会涉及汇率。
例如:
某一年的人民币股息换算以后刚刚超过葡萄牙或者西班牙的基础数字。
如果第二年:
股息下降;
人民币兑欧元汇率变化;
投资组合调整;
那么实际换算结果可能已经不同。
所以长期规划不建议把收入做得刚好卡在最低线附近。
尤其是波动性较高的投资收入,更应该考虑:
安全余量。
这不是说必须高出官方标准多少百分比,而是从实际生活和材料稳定性的角度,不应该把整个申请建立在一个极其勉强的数字上。
十七、投资账户放在英国、香港、新加坡或者中国,会不会影响?
并不是只有欧洲本地投资账户才有价值。
很多中国申请人的投资可能在:
中国内地证券公司;
香港银行;
香港券商;
英国券商;
美国券商;
新加坡投资平台。
真正重要的是:
账户是谁的;
投资资产是否真实;
收入是否能够证明;
资金是否能够正常支配;
文件是否能够满足申请要求。
境外文件还可能涉及:
翻译;
公证;
认证;
附加证明书;
具体领馆材料格式
等问题。
所以不要等到递交前两周,才突然开始整理三年前的券商记录。
对于以股息作为主要收入的人,越早整理完整历史记录越好。
十八、拿到居留以后,股票税务可能比签证本身更复杂
这是投资人士必须认真注意的一点。
签证 ≠ 税务优惠。
你能够使用股息证明欧洲居留申请,并不意味着:
这笔股息以后在当地一定免税。
也不意味着:
投资账户放在中国、英国或者香港,当地税务机关就不需要知道。
长期搬到一个欧洲国家以后,可能触发当地税务居民规则。
届时可能需要进一步分析:
海外股票股息;
基金分配;
资本利得;
证券账户;
公司股份;
公司分红;
利息;
海外资产申报;
预提税;
双重征税协定;
外国税收抵免。
例如一个长期生活在英国的人,过去可能习惯把部分投资放在ISA中。
但英国给予ISA的税务待遇,并不意味着搬到另一个国家成为当地税务居民以后,对方也一定按照英国的ISA规则处理。
因此:
投资账户在哪里,与税务居民在哪里,是两个问题。
十九、183天也不要当成整个欧洲唯一标准
很多人会说:
“我只要一年在欧洲不超过183天,就肯定不是税务居民。”
这种说法也过于简单。
183天在很多国家确实是判断税务居民的重要指标之一。
但它不是整个欧洲统一的唯一标准。
不同国家还可能结合:
家庭所在地;
主要住所;
经济利益中心;
实际生活联系;
其他国内法规则
进行判断。
所以Residence Permit本身:
不会自动让你成为税务居民。
同样:
也不会自动保证你不是税务居民。
长期居住可能触发当地税务居民规则,具体应根据收入、资产、家庭、实际居住和相关双重征税协定取得专业税务意见。
二十、所以,股票分红到底算不算“被动收入”?
回到最开始的问题。
如果你长期持有股票,并定期取得现金股息:
在日常财务和很多移民规划场景中,当然可以把它理解成一种典型的投资收入,甚至可以通俗地称为“被动收入”。
但真正递交欧洲长期居留申请时,不应该停留在这个词上。
真正要回答的是:
股息是不是已经实际发生?
过去几年有多少?
以后有没有合理持续性?
有没有完整券商记录?
有没有银行和税务证明?
钱是否能够自由使用?
你是否还需要继续工作?
你的收入究竟来自上市证券投资,还是自己经营的公司?
你的主要目标是葡萄牙D7、西班牙NLV、法国Visitor,还是数字游民路线?
只有把这些问题拆开以后,“股票分红”才真正具有申请意义。
二十一、对于中高净值家庭,最好的结构往往不是只有一种收入
真正适合欧洲第二人生规划的家庭,很少需要刻意追求:
“我必须证明自己只有被动收入。”
更健康的财务结构反而可能是:
养老金;
房租;
股票分红;
基金分配;
银行存款;
金融资产;
公司分红;
其他长期资产。
每一项分别证明。
不要混在一起。
例如:
房产市值就是房产市值;
股票市值就是股票市值;
房租就是房租;
股票分红就是股票分红;
卖股票所得就是资产变现;
公司利润就是公司利润;
公司分红才是分到股东个人的钱。
把这些概念弄清楚以后,欧洲居留规划往往会变得简单很多。
因为真正的问题从来不是:
“哪个国家承认被动收入?”
而是:
“我的真实收入和资产结构,与哪个欧洲居留制度最匹配?”
对于准备重新安排五十岁以后生活的人来说,这才是值得花时间做的规划。
不是退休以后才开始生活,而是重新选择在哪里生活。
重要提示
本文为欧洲长期居留、退休及生活规划的一般性信息整理,不构成针对任何个人的移民、法律、税务、证券或投资意见。
股票、基金及其他金融资产可能产生股息、基金分配、利息、资本利得或者资产增值,不同收益的法律及税务性质并不完全相同。
达到某一居留项目的基础经济能力数字,也不代表申请必然获得批准。
是否符合要求需要结合申请人的收入、资产、家庭及个人背景具体评估。
尤其需要注意:
签证 ≠ 税务优惠。
Residence Permit ≠ 自动成为税务居民。
Residence Permit ≠ 自动不是税务居民。
长期居住可能触发当地税务居民规则,具体应根据收入、资产、家庭、实际居住和相关双重征税协定取得专业税务意见。
如果申请人同时拥有或管理公司,还需要进一步考虑:
公司管理和控制;
企业税务居民;
常设机构;
董事收入;
公司分红;
跨境工资;
社会保险。
个人证券投资和企业经营活动也不应简单混为一谈。
官方资料来源
葡萄牙《第1563/2007号部长令》——外国人在葡萄牙入境、停留及居留所需生活资料标准
葡萄牙劳动、团结与社会保障主管部门——2026年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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