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警组织与中心局介绍

2025年12月02日 1 分钟阅读

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专业法律解读:

总部、国家中心局(NCB)与跨国执法协作机制**

作为一家专注跨境刑事调查、红色通报撤销、资产追踪与引渡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我们经常处理涉及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的复杂案件。许多客户对国际刑警的权限与结构并不了解,例如:红色通报是谁发的?国际刑警总部能否指挥各国警方?某国发送的资料是否经过审查?

理解国际刑警总部(General Secretariat)各国国家中心局(National Central Bureaus, NCB)**的关系,是处理任何相关法律问题的关键。

本文从专业律师角度,对国际刑警的组织架构、运作方式、红色通报机制,以及NCB与总部的分工做出系统性介绍。


一、国际刑警是什么?

INTERPOL是一个国际警务合作组织,总部位于法国里昂,不是“世界警察”,也不具有任何跨国执法权。其最核心的功能是:

  • 为各国提供跨境刑事信息交换平台

  • 协助刑事调查、人员定位和证据情报共享

  • 管理国际通报系统(如红色通报 Red Notice)

总部不办案、不逮人、不审讯,也不强行介入任何国家的刑事程序。


二、国际刑警组织架构(重点:总部 vs 国家中心局)

国际刑警的运行依赖“总部 + 各国NCB”的双重体系。

1. 国际刑警总部(General Secretariat)

位于法国里昂,负责:

  • 运营数据库与信息系统

  • 审查并发布国际通报(如红色通报)

  • 确保各成员国遵守宪章与人权标准

  • 管理指挥与协调中心(Command and Coordination Centre, CCC)

  • 提供跨境调查支持(但不办案,仅技术支持)

  • 行使内部法律审查(包括处理CCF申诉)

总部的权力主要是“技术与程序监管”,并无执法权。

2. 各国国家中心局(NCB)

每个成员国都必须设立一个NCB,一般设在该国的国家警察或内政部系统内,是该国与INTERPOL的唯一官方联络机构

NCB的作用包括:

  • 将本国的逮捕令、刑事案件信息提交给国际刑警

  • 请求发布红色通报、蓝色通报、扩散通报(Diffusion)

  • 接收来自其他国家的信息与请求

  • 向本国警察系统内部传播、协调行动

  • 决定是否逮捕或是否执行他国通报(依本国法律)

换句话说:

红色通报不是国际刑警“决定”的,而是成员国NCB“请求”的。
国际刑警总部只是做程序性审查并负责分发。


三、总部与NCB的关系:谁有权做什么?(律师视角重点)

国际刑警体系可以理解为一个“网络平台”,NCB是用户,总部是管理员。

以下是专业案件处理中最重要的几点:

(1)NCB才是案件来源方,总部只是转发与审查信息

  • NCBA=提供信息

  • 总部=检查格式与合规性,然后发布

总部通常不会调查信息真假,也无此权限。

(2)总部不能命令任何国家的警察逮捕人

逮捕行为由该国警方依据其国内法决定。

例如:
即使红色通报存在,一个国家也可以选择“不抓、不拘、不移交”。

(3)成员国之间的合作由NCB对接,而非总部直接指挥

例如:
中国向英国寻求协助 → 中国NCB → 国际刑警平台 → 英国NCB → 英国警方决定是否行动。

总部不介入双边警务判断(除人权风险等特殊情况)。

(4)CCF(文件控制委员会)对总部有监督权,但对NCB无直接指挥权

CCF可命令总部删除红色通报,但无法命令某国家关闭案件或撤销逮捕令。

(5)许多NCB之间会使用“扩散通报(Diffusion)”绕过总部审查

这类通报更快,但也更易被滥用。

律师在案件中应重点检查:

  • 客户被列入的是Red Notice还是Diffusion

  • 是否符合人权与程序性要求

  • 请求国是否存在滥用风险(政治动机、商业逼迫等)


四、红色通报如何运作?(NCB 与总部的流程)

一个典型红色通报的流程:

  1. 某国警方或检察机关签发逮捕令

  2. 该国NCB向国际刑警总部提交“发布请求”

  3. 总部进行形式审查(合法性、人权、数据合规)

  4. 总部批准后发布至全球多个国家的警务系统

  5. 其他国家NCB收到通报并决定是否执行

  6. 若某国警方抓人,将启动引渡程序(该国的决定)

关键点:

国际刑警不会下达“抓捕命令”。抓人完全由各国决定。


五、总部与NCB关系在法律案件中的意义

律师处理涉及INTERPOL的案件时,理解“谁有权做什么”非常关键。

1. 要撤销红色通报,必须向总部(而非NCB)提出CCF申诉

因为红色通报是由总部发布的。

2. 要从源头解决问题,则必须与NCB或请求国法院打交道

因为刑事案件本身在请求国。

例:
客户因商业债务纠纷被中国警方立案 → 中国NCB → Red Notice。
若要彻底解决,需要同时:

  • 在INTERPOL总部撤通报(CCF)

  • 在中国取消立案或撤销逮捕令(NCBA 或司法途径)

3. 若通报来自Diffusion(扩散通报),挑战方式不同

CCF仍可受理,但需要更复杂的信息调取与取证流程。


六、国际刑警体系对个人与企业的影响

当个人或企业受到NCB请求的影响,可能面临:

  • 国际旅行受限

  • 在边境被拘留

  • 银行审查(KYC/AML)导致账户冻结

  • 资产被冻结或受调查

  • 商业合作受阻

  • 签证、移民申请被拒

我们通常为客户提供:

  • 通报撤销(CCF Challenge)

  • 边境风险评估

  • 银行账户风险说明

  • 和请求国协调解决刑事案件

  • 国际合规公关与声明

  • 引渡应对与辩护


七、律师专业结语

对于涉及国际刑警的案件,必须准确理解:

  • 总部负责规则与平台

  • NCB负责案件与执行

  • 执法权归各国,不归INTERPOL

正因如此,红色通报案件往往涉及三个层级的法律工作

  1. 国际刑警总部(CCF投诉)

  2. 请求国(撤销刑事案件或逮捕令)

  3. 当地国家(避免被拘留、应对引渡)

一个专业的跨境律师团队,必须能够在这三个层级同时推进,才能有效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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