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开公司/做生意的人,遗嘱要怎么写?——家族生意与公司股份的继承安排(华人版)
许多华人来到英国后开公司、经营店铺或与他人合伙做生意,但在立遗嘱时往往只想到房产与存款,却忽略了更复杂的“公司股份与生意价值”如何传承。事实上,Ltd 公司股权、合伙权益、自雇业务的设备、库存与 goodwill 都属于个人遗产的一部分。如果企业主未在遗嘱中明确安排,一旦去世,公司运营可能立即陷入混乱,合伙人产生纠纷,家人也无法顺利接手或获得应得的经济价值。 本文详细解释不同生意形态(自雇、有限公司、合伙结构)在继承中的差异,并指出遗嘱中必须考虑的关键问题,包括:股份究竟是由家人继承还是由合伙人买断、受益人未成年时如何信托代持、董事职位如何过渡、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是否限制股份转让,以及如何最大化保全企业价值。对于在英国经营生意的华人来说,一份专业设计的遗嘱不仅保障家庭资产,更是保护公司、员工及商业声誉的重要工具。
一、公司股份 / 家族生意能不能写进遗嘱?
简单说:可以,而且必须写。
对绝大多数华人老板来说:
你持有的 Ltd 公司股份、合伙份额
你的生意 goodwill、设备、库存
只要是法律上属于你的资产
都是你“遗产”的一部分,可以也是应该在遗嘱里安排。
但要注意:
有些公司 / 合伙协议中,
会对股份转让、死亡时的处理做特殊规定,比如:
你去世时,股份必须由其他股东优先购买(buy-back / cross option)
某些特种执业公司(如律师、医生、会计师事务所)只允许合资格人士持股
股东协议规定:不允许“配偶 / 家人”自动成为股东
所以,在写遗嘱前,你要搞清楚:我给家人的,究竟是股权本身,还是股权对应的经济价值(钱)?
二、几种常见的华人“生意形态”,继承逻辑完全不同
自雇 / Sole trader(例如个人名义开外卖店、装修、司机等)
没有单独的公司法人
生意所有东西(设备、库存、应收款)都是你的个人资产
你去世后:
生意本身不会“自动继承”给别人
但这些资产会由遗嘱执行人接手
他们可以:
继续经营(如果有能力)
或出售、生意转让、清算库存、收回欠款
遗嘱里应安排:
谁来当 Executor(懂不懂你这行很重要)
生意如果转让 / 关停,收益如何分配
有限公司 Ltd(非常多华人用的形式)
你作为:
股东(Shareholder)
可能也是董事(Director)
公司是独立法人,你去世时:
公司不会“自动消失”
你持有的股份可以作为遗产一部分 转给继承人
但要考虑:
公司章程(Articles of Association)怎么写?
是否有 Shareholders’ agreement(股东协议)对“股东去世”有特别规定?
例如:
其他股东有权优先买下你的股份
董事必须由股东选举产生
不允许未成年人直接持有股份
遗嘱中至少要明确:
你的股份给谁
如果受益人是未成年人,是否通过信托持股
如不希望家人“绑在公司里”,是否希望公司 / 股东 buy-out,用现金给家人
合伙生意(Partnership / LLP)
如果你是:
合伙人之一
或 LLP 成员
则需要看:
合伙协议里对“partner / member death”是如何约定的
很多合伙协议会规定:
死亡时合伙份额按一定公式由其他合伙人收购
或自动退伙,由合伙企业支付退伙金
遗嘱中要安排的是:
这笔退伙金 / 买断金如何分配
不要简单写“合伙生意给XX”,因为权益形式可能是“钱”而不是继续合伙资格。
三、遗嘱中关于“生意 / 股份”至少要想清楚的 5 件事
1. 你希望家人“接手公司”,还是“拿钱离场”?
如果:
家人完全不懂你这个行业
他们接手也很难运作
那你更可能希望:
公司由合伙人 / 其他股东买下我这部分,让家人拿钱。
这时:
股东协议 / 保险 配合遗嘱,就很关键:
比如有的结构是:
合伙人之间买一份人寿保险(cross-option arrangement)
一方去世 → 保险赔给其他合伙人 → 他们用这笔钱买下股份 → 家人拿现金
反过来,如果你:
夫妻共同持股、一起经营
或孩子已经在公司中任职、参与管理
那么你可能更希望的是:股份直接留给配偶 / 子女,继续经营。
这会决定你在遗嘱中到底写 “股份给谁”,以及是否配合信托结构。
2. 如果受益人是未成年子女怎么办?
未成年子女不能直接拿着股份参与公司决策。
通常做法:
由受托人(trustees)代为持股
受托人为子女利益行使表决权
在子女达到某年龄(18/21/25)后再考虑转到其名下
如果公司决策复杂,强烈建议:
让熟悉公司业务、你信任的成年人担任 trustee
或结合专业机构,避免因为“不懂业务”而做出对公司不利的决策。
3. 董事职位怎么办?
股份归属 ≠ 自动成为董事。
你去世后:
谁来接任董事?
是否已经在公司登记了 multiple directors?
配偶 / 子女是否适合或者愿意担任董事?
遗嘱中可以直接控制的是“股份归属”;
但你可以:
在遗嘱之外,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
预先规范董事接替规则
例如:指定某个有经验的 senior employee / 合伙人作为接班人
遗嘱规划最好和“公司治理结构”一起看。
4. 生意本身的价值如何保护?
你去世后,如果没有规划:
客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员工恐慌离职
合伙人有不同声音
家人不懂,只想“赶紧关掉免得麻烦”
往往:
一个有实际价值的生意,
最后被“低价甩卖”甚至直接关停,
家人根本没拿到应该拿到的价值。
遗嘱工作前,建议你先:
给公司做一个基本估值概念(哪怕是粗略的)
梳理:公司有哪些关键合同、关键人员、关键客户
考虑:如果你突然不在,谁最适合做“过渡负责人”
这些都可以:
写进遗嘱附录
或以 “附带备忘录 / Letter of Wishes” 提供给执行人
帮助执行人最大化维护公司价值。
5. 与遗产税(IHT)的关系:某些生意资产可能享有减免(高净值要留意)
这里不展开细节,只提醒一下思路:
某些类型的生意 / 商业资产,
在英国遗产税框架下可能享有 Business Relief。对于资产规模较大的企业主来说,
遗嘱 + 结构设计可以和税务规划配合,
降低潜在 IHT 负担。
对有多家门店、较大公司或高净值家庭,
这部分必须与税务顾问配合同时规划。
四、几个常见“华人老板式”错误
错误 1:只在遗嘱写“所有资产留给配偶/孩子”,没具体写公司股份
法律上可能仍然有效,但
执行时会增加很多不确定性:
合伙人不清楚家人要干什么
公司治理结构没有过渡安排
错误 2:完全不写遗嘱,觉得“股权自然就归家人了”
在 Ltd / 合伙框架下,股份处理通常要看公司章程 / 合伙协议
无遗嘱 = 遗产按默认规则走 → 家人可能并不适合 / 不愿当股东
也可能给业务伙伴带来难题
错误 3:没有仔细看过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
里面可能写着:
死亡时股份的强制转让条款
优先购买权条款
限制非从业者持股条款
你不看,遗嘱再怎么写“股份全部给配偶”,
也可能在实际操作中行不通,
必须被改成“配偶拿买断价钱”。
错误 4:假设“孩子将来一定接班”,但完全没有准备
孩子不一定有兴趣 / 能力
没安排过渡期
没设立合适的董事结构
一旦你突然出事,公司容易乱套
更成熟的做法是:
把“接班”当成长期项目来规划,而不是写在遗嘱里一句话就完事。
五、专业律师总结
如果你:
在英国有自己的公司(Ltd)、家族店铺、诊所、机构
或在合伙结构中是重要一员
公司有雇员、有稳定客户、有实际商业价值
那你的遗嘱就不是简单的“房子 + 银行账户分配”,
而是关系到:
生意能不能继续运行
合伙人与家人之间是否会产生冲突
家人拿到的是“一个烂摊子”,还是“被妥善处置后的价值”
一份好的遗嘱 + 适当的公司结构安排,
可以做到:
让生意不至于因你离世立刻崩盘
让合伙人 / 同事有清晰预期
让配偶和孩子,拿到你想留给他们的那部分利益
在资产规模较大时,还能配合税务规划减少遗产税压力
如果你已经开了公司/店铺,
却从未把“生意和股权”写进遗嘱,
那绝对值得做一次“企业主专用”的遗嘱与结构评估。
下面是在你原文不改结论、不引入新法律观点的前提下,补充的一个【问答模块】。问题全部来自华人企业主在实务中最常问、也最容易误判的点,用来承接正文非常合适。
六、常见问题问答
Q1:公司是 Ltd,不是我个人的,真的需要写进遗嘱吗?
A:需要,而且非常重要。
公司本身是独立法人,但你名下的股份是你的个人资产,属于遗产的一部分。如果遗嘱里不写清楚股份怎么处理,就只能按无遗嘱规则或公司章程/股东协议来走,结果往往不是你想要的。
Q2:我在遗嘱里写“所有资产留给配偶/孩子”,不就包括公司股份了吗?
A:法律上可能勉强成立,但实务风险很高。
因为:
合伙人或其他股东不知道你家人要“接手”还是“退出”;
公司治理层面没有过渡安排;
如果章程或股东协议有限制条款,执行时可能直接被推翻。
对企业主来说,股份最好单独写清楚处理方式。
Q3:我希望配偶/孩子不要管公司,只拿钱,能做到吗?
A:可以,而且这是非常常见、也很成熟的做法。
通常做法是:
在遗嘱中明确:股份不由家人长期持有;
配合股东协议中的买断机制(buy-out);
由其他股东或合伙人买下股份,家人拿现金。
有些结构还会配合人寿保险,实现“不伤公司现金流”的买断。
Q4:孩子还未成年,可以直接继承公司股份吗?
A:一般不建议直接持股。
实务中更常见的是:
通过信托(trust)由受托人代为持股;
受托人在子女成年前代行股东权利;
等到约定年龄(18/21/25)再考虑转到子女名下。
关键是:受托人要懂生意、你信任,否则反而会损害公司。
Q5:我去世后,股份自然就等于董事职位吗?
A:不是。
股份 ≠ 董事。
你去世后:
董事职位是否空缺,要看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安排;
股东可以选董事,但遗嘱本身不能“自动指定董事”。
因此,遗嘱规划最好和公司治理结构一起做,提前想好接班或过渡方案。
Q6:如果我什么都没写遗嘱,公司会发生什么?
A:公司不会自动倒闭,但会进入一个非常不稳定的状态。
常见后果包括:
股份按无遗嘱规则分散到不适合经营的人手中;
合伙人和家人目标不一致,产生冲突;
银行、客户、员工信心下降;
生意被迫低价出售或直接关停。
对有价值的生意来说,这是极其可惜的结果。
Q7:公司章程/股东协议比遗嘱更“硬”吗?
A:是的,在很多情况下。
如果章程或股东协议规定:
股东死亡时股份必须被买断;
或限制非从业者、非专业人士持股;
那即使遗嘱写“股份给配偶”,
实际执行时也必须服从公司文件,最终可能只变成“配偶拿买断价”。
Q8:遗嘱里要不要写公司估值或运营细节?
A:不建议写死在遗嘱正文,但非常建议准备:
一份估值思路说明;
关键合同、客户、员工清单;
谁适合临时接手的建议。
这些可以放在 Letter of Wishes(意愿备忘录) 里,
帮助执行人最大化保护公司价值。
Q9:企业主做遗嘱规划,一般要和哪些专业人士一起做?
A:通常至少需要三方协同:
律师(遗嘱、信托、公司结构);
会计/税务顾问(遗产税、Business Relief);
如有合伙人,还可能涉及保险顾问(用于买断安排)。
单独只写一份“普通遗嘱”,往往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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