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双遗嘱怎么写才不会互相“打架”?——双遗嘱的正确打开方式与华人常见误区

一、中英双遗嘱的核心原则:各管各的,互不撤销

你可以把它想象成:

  • 一本是 “英国遗嘱”

    • 只管英国资产

    • 用英文、符合英国遗嘱法

    • 在英格兰与威尔士 probate 使用

  • 一本是 “中国遗嘱”

    • 只管中国资产

    • 符合中国法律形式(如公证遗嘱、自书遗嘱等)

    • 在中国继承房产、银行时使用

最重要的法律设计准则:

每一份遗嘱都要明确:“我只处理某个辖区/某类资产,并且不撤销另一份遗嘱。”

否则,一句简单的:本遗嘱废除我之前所有立下的遗嘱。可能直接把另一国的遗嘱“一刀切”废掉。


二、英国遗嘱在“双遗嘱”结构里的推荐写法(思路)

下面不是正式法律文本,只是“结构概念”,方便理解。

英国遗嘱中一般会写:

  • “此遗嘱仅适用于我在英国境内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 英国房产

    • 英国银行账户

    • 英国养老金

    • 英国公司股权等。”

  • “我已在/将于中国另行订立关于中国境内资产的遗嘱,
    本遗嘱不撤销该遗嘱。”

  • “为避免歧义,两份遗嘱分别适用于不同法域的资产,
    互不影响对方在其适用范围内的效力。”

这类措辞可以让英国法院明白:
是有意做双遗嘱,而不是“写重复的东西”。


三、中国遗嘱在“双遗嘱”结构里的推荐思路

在中国办理遗嘱(尤其是公证遗嘱)时,可以说明:

  • 该遗嘱仅适用于 中国境内的房产、银行存款等

  • 不涉及英国资产

  • 不撤销你在英国签署的、关于英国资产的遗嘱

很多中国公证处其实已经习惯处理这类“境外资产”提及的情况,
关键是:

要主动说明你在海外也有遗嘱,避免被误记为“全球唯一遗嘱”。


四、中英双遗嘱最常见的 5 大错误

错误 1:两份遗嘱都写了“废除所有之前遗嘱”

  • 在英国写:This will revokes all former wills and testamentary dispositions.

  • 在中国又写:本遗嘱撤销立遗嘱人此前所立全部遗嘱。

结果就是:先写的那份被后写的那份彻底废掉。

尤其危险的是:

  • 很多人先在中国做公证遗嘱(写了“撤销一切”)

  • 之后在英国随手用网络模板做一份遗嘱,也写“撤销一切”

  • 最终生效的只剩最后那份英国遗嘱,
    而它未必对中国资产写得清楚,甚至压根没提中国房子。

最后 → 中国那边当“无遗嘱继承”处理。


错误 2:两份遗嘱的适用范围有重叠

例如:

  • 英国遗嘱写:This will covers all my worldwide assets.

  • 中国遗嘱写:本遗嘱涉及我在中国及海外的所有财产。

结果:两份遗嘱都声称对同一批资产有管辖 → 效力冲突。


错误 3:中英律师互相不知道对方的存在

非常常见现实:

  • 在英国找了律师写英国遗嘱,没有提自己有/将有中国遗嘱

  • 回国时,家人带去公证处做了中国遗嘱,没提英国那份

结果:

  • 当事人以为“我有两份遗嘱,很安全”

  • 但实际上两份互相覆盖、互相撤销

双遗嘱的关键是:
中英两边的法律服务提供者需要有基本沟通与协作。


错误 4:完全忽略税务问题

比如:

  • 你是英国税务居民

  • 接受或留有大量海外(中国)资产

  • 最终可能触发英国遗产税(Inheritance Tax)

光从“财产归属”考虑双遗嘱,不考虑税:

  • 可能导致孩子最终拿到手的资产远少于你预期

  • 税务处理复杂,家人要额外找会计师补救

尤其是资产接近或超过英国遗产税免税额的一些华人家庭(含多套房产),
双遗嘱应该配合基本的 IHT 规划


错误 5:多年不更新,家庭、资产、法律都变了

  • 人变了:结婚、离婚、再婚、生孩子

  • 资产变了:在英国多买了房、在中国卖了房

  • 法律变了:税制调整、继承法实践变化

双遗嘱如果不更新:

  • 可能出现遗嘱指定的资产已经不存在

  • 或未把后来增长的资产纳入考虑

  • 某些受益人已经去世,但没有写“备选受益人”

建议:每 3–5 年,或家庭/资产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时,至少让律师帮你做一次“遗嘱体检”。


五、中英双遗嘱实务操作建议(给你做规划结构用)

1. 先做“总资产结构梳理”

  • 英国哪些资产(房、养老金、银行、ISA、公司)

  • 中国哪些资产(房、存款、理财、公司)

  • 是否有其他国家资产(香港、新加坡等)

这是律师帮你设计结构的基础。


2. 优先规划“你真正想要的分配蓝图”

先不管国家,问自己三个问题:

  1. 我最想优先保障的是谁?(配偶?孩子?父母?)

  2. 哪些人 必须 有保障?(比如未成年人、经济弱势)

  3. 哪些资产我希望将来留在中国?哪些主要在英国?

有了“价值排序”和“分配蓝图”,
律师才能帮你在中英两边法律框架下“落地”。


3. 中英律师协同写作 / 至少信息互通

  • 告诉英国律师:我有/会有中国遗嘱,希望两边协调。

  • 告诉中国公证处/律师:我有英国遗嘱,只希望这份遗嘱处理中国资产。

有条件的话:

  • 让中英律师对接一次,或者你自己把两边的草稿互相让对方看一下。


4. 签署时注意时间顺序与文本内容

一般建议:

  • 先确定两份遗嘱的最终版本

  • 确保都有“互不撤销、各管一方”的条款

  • 再分别在中英两国完成合法见证和签署

不要:

  • 先随便签一个

  • 之后又做一个模板遗嘱写“撤销一切”,把前面的用心设计全毁了。


六、专业律师总结

对于在英国有长期规划、在中国仍有家庭与资产的华人来说:

双遗嘱不是“多此一举”,
而是让两套法律各就各位、互不拖累的一种专业安排。

但前提是:

  • 你清楚限定每份遗嘱的适用范围

  • 不用“撤销一切”的模板句子乱写

  • 让中英两边的专业人士知道彼此的存在

  • 在可能涉及遗产税的情况下,配合税务规划

否则,“两份遗嘱”很可能比“没有遗嘱”更麻烦。

如果你:

  • 有英国房产 + 中国房产

  • 人在英国,父母和部分资产在中国

  • 有子女,希望区分“留在英国的资产”和“留在中国的资产”

  • 或者是再婚家庭,希望分别照顾不同家庭成员

不妨把 “中英双遗嘱 + 税务规划” 当作一个整体项目,与我们律师团队好好聊一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