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没有讨论有罪无罪”的英国引渡胜诉案

一起“没有讨论有罪无罪”的英国引渡胜诉案

Tabuncic & Coev v Government of Moldova [2021]

一起“没有讨论有罪无罪”的英国引渡胜诉案

在英国引渡法实践中,有一类案件表面上看并不“戏剧化”,却在专业圈内被反复引用。
Tabuncic & Coev v Government of Moldova [2021] 正是其中之一。

这起案件之所以重要,不在于当事人的背景有多复杂,而在于它极其清晰地展示了英国法院的一个核心立场:

英国法院不是用来判断你“有没有犯罪”的地方,而是用来判断——英国是否可以在“明知风险”的情况下,把你交出去。


一、案件背景:并不罕见,却极具代表性

Tabuncic 与 Coev 是两名被**摩尔多瓦(Moldova)**通缉的个人。
摩尔多瓦方面以刑事罪名为由,依据双边及多边司法合作框架,请求英国引渡。

从表面看,这是一宗“教科书式”的引渡案件:

  • 请求国是欧洲国家

  • 指控属于普通刑事犯罪

  • 程序文件齐全

  • 不涉及显性政治迫害叙事

正因如此,这并不是一宗“先天有优势”的案件


二、案件真正的争点:不是犯罪,而是“引渡之后会发生什么”

在 Westminster Magistrates’ Court 以及随后进入高等法院(Administrative Court)的程序中,辩方刻意避开了一个常见陷阱

❌ 没有纠缠“被指控是否属实”
❌ 没有把案件包装成政治迫害
❌ 没有攻击摩尔多瓦的司法动机

而是精准聚焦于一个问题:

如果英国今天批准引渡,是否存在真实风险(real risk),使被请求人在摩尔多瓦遭受《欧洲人权公约》第 3 条所禁止的待遇?


三、法律框架:Article 3 的“绝对性”

英国法院在引渡案件中处理 Article 3(禁止酷刑和不人道或侮辱性待遇)时,有一个极其重要、但经常被低估的原则:

Article 3 是绝对权利。
不存在“权衡”,不存在“为了国际合作而忍受一点风险”。

也就是说,只要达到“真实风险”门槛,引渡就必须被禁止。


四、辩护策略的核心:监狱条件 + 保障不可依赖

1. 监狱条件不是“抽象批评”,而是结构性问题

辩方并未泛泛而谈“摩尔多瓦监狱不好”,而是系统呈现:

  • 长期、持续的过度拥挤

  • 卫生条件恶劣

  • 医疗资源严重不足

  • 国际机构(包括 CPT 等)多年反复提出却未实质改善的问题

这些材料的价值不在于情绪,而在于**“可预见性”**:

如果一个问题存在了十几年,法院就有理由认为——它不会在你被送回去的那一天突然消失。


2. 外交保证(assurances)为什么没有被接受?

摩尔多瓦方面提出了外交与行政层面的保证,承诺:

  • 提供合适的羁押条件

  • 避免不人道待遇

但英国高等法院对此采取了非常典型的审查方式

  • 这些保证是否具体

  • 是否可监督

  • 是否有既往履约记录

法院最终的态度可以概括为一句话:

当问题是系统性的,仅靠个案承诺,无法消除 Article 3 风险。


五、高等法院的裁判逻辑:冷静,但毫不退让

在 [2021] 的裁决中,高等法院并未发表任何“道德性”评论,也没有对摩尔多瓦司法体系作价值判断。

法院做的事情非常“英国”:

  1. 接受监狱条件问题具有系统性与持续性

  2. 认定这些问题足以构成 Article 3 的真实风险

  3. 认为所提出的保证不足以中和该风险

  4. 因此——引渡在法律上被禁止

至此,案件胜负已定。


六、这起案件的真正意义在哪里?

1️⃣ 它不是政治案,却赢在人权

这对许多红色通缉令、跨国刑事案件尤为重要:

你不需要证明对方“政治迫害你”,
你只需要证明——英国不能在知道后果的情况下,把你送回去。


2️⃣ 它告诉我们:英国法院更信“结构性证据”

  • 长期报告

  • 一致结论

  • 无实质改善记录

远比一次性声明、外交函件更有分量。


3️⃣ 它是一种“可复制”的胜诉模型

与极度个案化的政治庇护不同,
Article 3 + 监狱条件 + 保障可信度
是一条可以被反复验证、反复使用的法律路径。


七、给实务与内容创作的一个现实结论

如果你正在分析、撰写或处理类似案件,Tabuncic & Coev 提供了一个非常清晰的示范:

  • 不要急着讲故事

  • 先把风险拆解成法律问题

  • 让法官只需要回答一个问题:我能不能“明知风险还送人”?

当你把问题问到这个程度,
英国法治体系往往会给出你想要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