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无过错离婚”新制度:华人夫妻需要注意什么?

2025年12月11日 17 分钟阅读


什么是英国“无过错离婚”?

很多华人第一反应是:

“是不是只要说感情破裂就能离?还要不要证明对方有错?”

简单说:
2022 年 4 月 6 日 起,英格兰和威尔士正式实行“无过错离婚”(No-fault divorce)制度。
法律依据是《Divorce, Dissolution and Separation Act 2020》,核心变化是——

  • 申请离婚时 不再需要 指控对方通奸、家暴、不合理行为等“过错”

  • 只需要一方或双方 简单声明:婚姻已经不可挽回地破裂(irretrievable breakdown)

  • 法院 不会审查是谁的错,也不会在判决书中写“谁对谁错”

对当事人的直接感受是:

  • 情绪对立 ↓

  • 撕破脸的指责 ↓

  • 程序上的阻力 ↓

但是,“无过错”只针对婚姻关系的解除
并不代表:财产分割和子女问题也“自动变公平”,更不代表可以随便签一签就了事。


无过错离婚下,英国离婚的大致流程

以现在的线上系统为例(英格兰及威尔士):

1. 提交离婚申请(Divorce application)

  • 可以 单方申请(sole application)

  • 也可以 双方共同申请(joint application)

  • 通过线上系统提交(大部分案件),目前法院费约 £593(以后如有调整以官方为准)

  • 申请中只需要勾选婚姻已经无可挽回地破裂,不需要写对方做了什么错事

华人夫妻常见误区:
以为“先把离婚申请交上去再说”,忽略了财务问题还没谈、孩子安排没想
后面容易产生长时间拉锯。

2. 对方收到通知并回应(Acknowledgement of service)

  • 如果是单方申请,对方(respondent)需要在线确认已收到

  • 如果对方不回应,也有相应程序可以继续推进,但会增加时间与复杂度

3. 条件判决(Conditional Order,以前叫 Decree Nisi)

  • 法院确认你们的婚姻确实已经无可挽回

  • 此阶段 婚姻尚未正式结束

4. 最终判决(Final Order,以前叫 Decree Absolute)

  • 法院签发 Final Order 后,婚姻关系在法律上正式终结

  • 从此你们在英国法律上不再是夫妻

很重要的一点:
离婚判决 ≠ 财产问题解决完了
财产(包括房产、现金、养老金、公司股份等)通常需要单独通过 Financial Order 去落实。


无过错离婚对华人夫妻有哪些“好处”?

1. 情绪对立少一点:不再需要写“控诉状”

以前的制度下,如果不想等满几年分居,
往往需要在离婚申请里写对方的“unreasonable behaviour”(不合理行为),
比如:

  • 控诉对方控制欲强

  • 对方有婚外情

  • 对方长期冷暴力

这对很多华人来说非常难以启齿,也容易让对方情绪爆炸。

无过错离婚之后:

  • 不需要公开罗列对方的错

  • 对外文件中不再贴标签

  • 更利于维护基本沟通,不至于一开始就撕破脸

2. 更利于合作解决财产与孩子问题

当不再围绕“谁错谁对”吵个没完,
夫妻双方更有可能把精力放在:

  • 孩子跟谁住?怎么探视?

  • 谁承担多少抚养费?

  • 英国房产、中国房产如何分配?

  • 养老金、公司股权如何处理?

这也给律师更多空间去进行 理性的谈判 而不是情绪性的互相攻击。

3. 对家暴受害者:减少再被“指责”的机会

在旧制度下,家暴受害者在申请离婚时,
有时会被对方反咬——“她夸大事实,根本没有这么严重”。

无过错离婚后:

  • 受害者可以在离婚程序上 不必再围绕“过错”争论

  • 但需要说明的是:

    • 如涉及保护令(non-molestation order、occupation order)孩子安全问题
      仍然需要具体证据和事实陈述——只是这是另一个程序


无过错并不意味着“谁都可以不负责任地离”

很多华人会担心:

“那岂不是说,对方说一句感情破裂,我就被动离婚了?太不公平了吧?”

这里要区分两层:

  1. 婚姻关系是否解除

    • 是的,在无过错制度下,一方坚持认为婚姻已无法挽回,
      法院最终多数情况下会批准离婚

    • 法律不会强迫两个人“被迫继续婚姻”。

  2. 财产、抚养、未来保障是否受到保护

    • 法院在处理财产与子女问题时,
      依然会考量双方的需求、经济能力、孩子最佳利益
      而不是简单说“谁先提出离婚谁就吃亏”。


华人夫妻在英国无过错离婚下需要特别注意的几个点

1. 中国结婚证 & 中国登记的婚姻,能在英国直接离吗?

典型情况:

  • 在中国登记结婚

  • 后来长期居住在英国

  • 想在英国申请离婚

需要重点考虑:

  • 英国法院是否有管辖权(例如你们是否在英格兰/威尔士定居、惯常居住等)

  • 将来是否需要在中国也“承认”这份英国离婚判决(比如国内再婚登记)

实务上:

  • 很多华人夫妻会选择在英国先离婚,

  • 后续视需要在中国办理承认或再走一次程序。

这部分建议实务中你可以结合自己办过的案子,写一些“隐去信息的真实案例”。

2. 中英两地房产与存款:不要只谈英国这边

华人家庭普遍存在:

  • 中国有房产(父母出首付、夫妻名下房产、投资房等)

  • 英国有自住房 / Buy-to-let

  • 双方有多国银行账户或投资

很多当事人的误区:

“英国离婚是不是只管英国这套房?中国房子不算吧?”

实际上:

  • 英国法院可以在财务命令中考虑境外资产

  • 虽然在执行上可能需要与境外程序配合,但信息披露阶段不能隐瞒

“在财产披露表格(Form E 等)中,
中国的房产和资产如果不如实申报,
将来被发现不仅影响可信度,严重时可能影响整个财务判决。”

3. 移民身份与签证问题:配偶签证持有人风险更大

无过错离婚下,
持配偶签证(Spouse/Partner Visa)的那一方,
往往会紧张:

“婚一离,我是不是就马上要被赶出英国?”

需要向读者说明:

  • 离婚 确实会影响 以配偶关系为基础的签证

  • 但不是“明天离婚,后天就被遣返”这么简单

  • 可能存在的路径包括:

    • 申请其他签证类别(如工作签证、技术移民、毕业生签证等,视个人情况而定)

    •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已经满足条件,也可能考虑永居路径

你可以在文章中加一句律师视角提示:

“在正式提交离婚申请之前,非常建议先和移民律师沟通签证与居留问题,避免陷入‘离完才发现签证立刻受影响’的被动局面。”

4. 子女抚养与中英两地探视的实际困难

跨国华人家庭常见情况:

  • 一方留在英国,另一方回国发展

  • 孩子在英国读书

  • 父母一方担心:

    • 将来能不能带孩子回中国探亲?

    • 对方会不会把孩子“直接带走不回来了”?

在无过错离婚下:

  • 子女安排(child arrangements)仍然是另一条独立的法律线

  • 法院的重点永远是:孩子的最佳利益(best interests of the child)

  • 涉及跨国迁移(relocation)的,会有更严格的考量标准

这里你可以顺带为之后的“子女篇”埋个伏笔,方便做内部链接。


无过错离婚时代,律师还能帮到什么?

很多人会觉得:

“既然不讲过错,那我是不是自己网上申请就行了,不需要律师了?”

现实中,律师能帮你的,反而更集中在 “看不见的坑” 上:

  1. 帮你审视离婚时机

    • 是否需要先做财务信息收集?

    • 是否需要先规划签证、税务、遗嘱等?

  2. 协助你做完整的财务安排(Financial Settlement)

    • 不止是“房子归谁、贷款谁还”,

    • 还包括:养老金、公司股权、可能的日后申索(clean break 问题)等。

  3. 在正式提交给法院前,把财务协议整理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Consent Order)

    • 让你们的约定上升为法院命令,减少未来反悔和纠纷的风险。

  4. 从华人文化出发的沟通

    • 理解“面子”“父母出钱买房”“钱都在国内父母那边”等真实情况,

    • 用法律语言帮你解释给法院听,也帮你向家人解释法律的底线和可能结果。


给在英国考虑离婚的华人夫妻的几点实际建议

  1. 不要只盯着“谁对谁错”,要看自己的长期利益

    • 无过错制度下,“谁先提的离婚”并不会自动处于绝对劣势,
      关键是你有没有照顾好自己的财务与子女安排。

  2. 在情绪最激动的时候,先别急着签字

    • 很多华人一气之下在 WhatsApp、微信上“随便写个协议”,

    • 但未必能被法院采纳,更可能给自己埋雷。

  3. 尽早做“资产体检”

    • 包括:英国房产、国内房产、存款、投资、养老金、公司股权等。

    • 有些安排(例如转名、赠与、信托)一旦“事后做”,
      很可能被法院视为规避行为。

  4. 离婚同时考虑遗嘱与未来规划

    • 离婚后,如果不更新遗嘱,
      可能出现“资产仍然按旧遗嘱留给前配偶”的尴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