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拒绝配合离婚怎么办?——英国单方申请离婚的法律路径(华人指南)

2025年12月11日 12 分钟阅读

一、英国现在不再需要“双方同意”才能离婚

很多华人脑子里仍然是老观念:

离婚要双方同意吧?对方不同意就离不了。

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现在的制度下:

  • 不再需要 对方承认自己“有过错”;

  • 不再需要 以“分居几年”为由;

  • 一方或双方只需要声明:

    婚姻已经无可挽回地破裂(irretrievable breakdown)。

    只要一方坚持要离婚,最终一般是可以离成的。

对方能做的是拖延、增加程序难度,但很难“彻底拦截”离婚。


二、单方申请离婚(Sole Application)是什么?

在英国离婚申请中,有两种方式:

  1. Joint application(共同申请)

    • 双方一起作为申请人

    • 通常适合关系还能基本沟通的夫妻

  2. Sole application(单方申请)

    • 只有你一个人作为申请人(applicant)

    • 对方成为被申请人(respondent)

当对方不愿配合、拒绝沟通或态度敌对时,常用的是 Sole application。


三、对方“不配合”通常有哪些表现?

在实际案件中,常见几种情况:

  1. 对方拒绝注册/登录在线系统,不回应法院文件

  2. 对方收到离婚文件后,故意拖延、不回复

  3. 对方说“我不同意离婚”,希望你知难而退

  4. 对方人在国外(例如回国了),收不到或假装收不到文件

  5. 对方彻底“失联”,你不知道他/她在哪里

很多人以为:

那这样是不是永远离不了?

答案是:
不会。
但你需要走完一系列 证明“对方是知情的/已尽合理送达努力”的程序


四、对方收到了但“不回应”怎么办?

在 Sole application 中,一般流程是:

  1. 你提交离婚申请

  2. 法院 / 系统把文件送达给对方(respondent)

  3. 对方应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回应(acknowledgement of service)

如果对方就是不回,你可以:

提供“已送达”的证据

例如:

  • 法院记录显示文件已送达至对方地址 / 邮箱

  • 有你自行通过邮寄、快递、电子邮件送达的证明

如果法院相信:

对方很大概率已经知道离婚申请,
但只是选择不回应,
法院有权 继续推进程序,而不被对方拖住。


申请“deemed service”(视为送达)

如果你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

  • 对方实际已经知道离婚申请

  • 但故意不签收或不回应

你可以申请 deemed service
请求法院“视为对方已被正确送达”,
从而允许你继续进行后面的步骤。


申请“alternative service”(替代送达)

如果用正常方式送达有困难,
例如:

  • 对方拒收

  • 地址不稳定

  • 人在国外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

  • 通过电子邮件

  • 通过社交媒体(某些极端案例)

  • 通过家庭成员 / 其他渠道

作为替代送达方式
这类通常需要律师协助来准备材料和申请。


五、对方“失联”或“人在中国/其他国家”,还能离吗?

这是很多跨国婚姻中最头疼的问题。

好消息是:
在很多情况下,你仍可以推进离婚

大体思路是:

  1. 向法院说明:你已尽最大努力寻找对方

    • 曾联系他/她最后已知的住址

    • 曾通过微信/邮箱/亲友尝试联系

    • 甚至聘请私人调查(极端情况)

  2. 视情况申请:

    • deemed service(视为送达)

    • dispense with service(申请免除送达义务——非常严格,只在特殊情形)

关键并不是“完全找到对方”,
而是要让法院相信:

“你已经尽了合理努力,但对方仍不回应/无法联络。”


六、“不同意离婚”的态度,能拦住离婚吗?

英国无过错离婚制度下,
对方“不同意离婚”这一点本身,不构成法律理由来阻止离婚。

对方可以:

  • 写信给法院,说自己不同意

  • 在表格里勾选“我不同意”

  • 在情绪上强烈反对

但只要离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 法院仍然可以在适当时间发出:

    • 条件判决(Conditional Order)

    • 最终判决(Final Order)

换句话说:

“我不同意”对程序有拖延作用,但很难有“否决作用”。


七、对方“不配合离婚”和“财产/孩子不配合”要分开看

很多人会把几个问题混在一起:

  • 不签字离婚

  • 不提供财务信息

  • 不配合谈孩子

  • 不付抚养费

实际上是三条不同的法律线:

  1. 婚姻关系本身的解除(divorce / dissolution)

  2. 财务安排(financial settlement)

  3. 子女安排(child arrangements)

即使:

  • 对方不填财务披露表

  • 不配合谈财产

  • 拒绝协商孩子
    只要离婚程序本身走完,
    婚姻仍然可以解除。

当然,财务与子女问题会更复杂、时间更长,
不会因此“拦住离婚”


八、现实操作中你可以做些什么?

1. 尽早决定:是要“共同申请”还是“单方申请”

  • 如果对方态度暧昧 / 反复横跳,
    与其指望对方配合 joint application,
    不如一开始就用 sole application
    节省时间和心理消耗。


2. 保留你向对方送达和沟通的证据

包括:

  • 邮件、微信记录(通知对方你已申请离婚)

  • 法院/系统发出的送达确认

  • 如使用律师或送达员的服务,保留相关文件

这些都是你将来向法院证明:“我已经尽了合理努力”的材料。


3. 不要被“我不同意,你就离不了”吓住

在英国现行法律框架下:

  • 对方不同意 ≠ 你离不了

  • 对方只能通过拖延来让过程更繁琐,但很难永久阻止

如果你已经非常明确要离婚,
更重要的是:

如何在法律框架内 稳稳推进程序,而不是被对方的态度牵着走。


4. 避免情绪化应对(特别是有家暴 / 控制行为时)

很多不配合的一方会:

  • 不停发消息辱骂、威胁

  • 用孩子和签证当筹码

  • 用“拖着不离”作为控制手段

你要做的不是在聊天里“吵赢”,
而是:

  • 收集证据

  • 通过律师和法院

  • 一步一步地推进程序


九、专业律师总结

在英国,无论对方是否配合、是否“愿意离”,
只要你满足法律要求、程序正确、证据充分,
离婚通常都可以单方推进,最终获得法院判决。

对华人当事人而言,
最难的往往不是法律本身,
而是面对:

  • 情绪勒索

  • 身份威胁

  • 拖延战术

如果你已经明确要结束这段婚姻关系,
真正需要的是:

  • 一个清晰的法律路径

  • 合理的证据策略

  • 在必要时由律师代为与对方沟通

让你 从“不敢离 / 离不了”到“有底气地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