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无过错离婚制度实施后, 一方的“不配合”,并不能永远阻止离婚。 这篇文章会用尽量简单的方式,帮你理清:什么叫“单方离婚申请”(sole application)、对方不同意 / 不回应 / 不签字时,法院怎么处理、在英国法律框架下,什么时候离婚会“照样进行”、你需要准备什么证据和材料 本文为一般信息,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实际操作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一、英国现在不再需要“双方同意”才能离婚
很多华人脑子里仍然是老观念:
离婚要双方同意吧?对方不同意就离不了。
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现在的制度下:
不再需要 对方承认自己“有过错”;
也 不再需要 以“分居几年”为由;
一方或双方只需要声明:
婚姻已经无可挽回地破裂(irretrievable breakdown)。
只要一方坚持要离婚,最终一般是可以离成的。
对方能做的是拖延、增加程序难度,但很难“彻底拦截”离婚。
二、单方申请离婚(Sole Application)是什么?
在英国离婚申请中,有两种方式:
Joint application(共同申请)
双方一起作为申请人
通常适合关系还能基本沟通的夫妻
Sole application(单方申请)
只有你一个人作为申请人(applicant)
对方成为被申请人(respondent)
当对方不愿配合、拒绝沟通或态度敌对时,常用的是 Sole application。
三、对方“不配合”通常有哪些表现?
在实际案件中,常见几种情况:
对方拒绝注册/登录在线系统,不回应法院文件
对方收到离婚文件后,故意拖延、不回复
对方说“我不同意离婚”,希望你知难而退
对方人在国外(例如回国了),收不到或假装收不到文件
对方彻底“失联”,你不知道他/她在哪里
很多人以为:
那这样是不是永远离不了?
答案是:
不会。
但你需要走完一系列 证明“对方是知情的/已尽合理送达努力”的程序。
四、对方收到了但“不回应”怎么办?
在 Sole application 中,一般流程是:
你提交离婚申请
法院 / 系统把文件送达给对方(respondent)
对方应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回应(acknowledgement of service)
如果对方就是不回,你可以:
提供“已送达”的证据
例如:
法院记录显示文件已送达至对方地址 / 邮箱
有你自行通过邮寄、快递、电子邮件送达的证明
如果法院相信:
对方很大概率已经知道离婚申请,
但只是选择不回应,
法院有权 继续推进程序,而不被对方拖住。
申请“deemed service”(视为送达)
如果你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
对方实际已经知道离婚申请
但故意不签收或不回应
你可以申请 deemed service,
请求法院“视为对方已被正确送达”,
从而允许你继续进行后面的步骤。
申请“alternative service”(替代送达)
如果用正常方式送达有困难,
例如:
对方拒收
地址不稳定
人在国外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
通过电子邮件
通过社交媒体(某些极端案例)
通过家庭成员 / 其他渠道
作为替代送达方式。
这类通常需要律师协助来准备材料和申请。
五、对方“失联”或“人在中国/其他国家”,还能离吗?
这是很多跨国婚姻中最头疼的问题。
好消息是:
在很多情况下,你仍可以推进离婚。
大体思路是:
向法院说明:你已尽最大努力寻找对方
曾联系他/她最后已知的住址
曾通过微信/邮箱/亲友尝试联系
甚至聘请私人调查(极端情况)
视情况申请:
deemed service(视为送达)
或
dispense with service(申请免除送达义务——非常严格,只在特殊情形)
关键并不是“完全找到对方”,
而是要让法院相信:
“你已经尽了合理努力,但对方仍不回应/无法联络。”
六、“不同意离婚”的态度,能拦住离婚吗?
英国无过错离婚制度下,
对方“不同意离婚”这一点本身,不构成法律理由来阻止离婚。
对方可以:
写信给法院,说自己不同意
在表格里勾选“我不同意”
在情绪上强烈反对
但只要离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仍然可以在适当时间发出:
条件判决(Conditional Order)
最终判决(Final Order)
换句话说:
“我不同意”对程序有拖延作用,但很难有“否决作用”。
七、对方“不配合离婚”和“财产/孩子不配合”要分开看
很多人会把几个问题混在一起:
不签字离婚
不提供财务信息
不配合谈孩子
不付抚养费
实际上是三条不同的法律线:
婚姻关系本身的解除(divorce / dissolution)
财务安排(financial settlement)
子女安排(child arrangements)
即使:
对方不填财务披露表
不配合谈财产
拒绝协商孩子
只要离婚程序本身走完,
婚姻仍然可以解除。
当然,财务与子女问题会更复杂、时间更长,
但 不会因此“拦住离婚”。
八、现实操作中你可以做些什么?
1. 尽早决定:是要“共同申请”还是“单方申请”
如果对方态度暧昧 / 反复横跳,
与其指望对方配合 joint application,
不如一开始就用 sole application,
节省时间和心理消耗。
2. 保留你向对方送达和沟通的证据
包括:
邮件、微信记录(通知对方你已申请离婚)
法院/系统发出的送达确认
如使用律师或送达员的服务,保留相关文件
这些都是你将来向法院证明:“我已经尽了合理努力”的材料。
3. 不要被“我不同意,你就离不了”吓住
在英国现行法律框架下:
对方不同意 ≠ 你离不了
对方只能通过拖延来让过程更繁琐,但很难永久阻止
如果你已经非常明确要离婚,
更重要的是:
如何在法律框架内 稳稳推进程序,而不是被对方的态度牵着走。
4. 避免情绪化应对(特别是有家暴 / 控制行为时)
很多不配合的一方会:
不停发消息辱骂、威胁
用孩子和签证当筹码
用“拖着不离”作为控制手段
你要做的不是在聊天里“吵赢”,
而是:
收集证据
通过律师和法院
一步一步地推进程序
九、专业律师总结
在英国,无论对方是否配合、是否“愿意离”,
只要你满足法律要求、程序正确、证据充分,
离婚通常都可以单方推进,最终获得法院判决。
对华人当事人而言,
最难的往往不是法律本身,
而是面对:
情绪勒索
身份威胁
拖延战术
如果你已经明确要结束这段婚姻关系,
真正需要的是:
一个清晰的法律路径
合理的证据策略
在必要时由律师代为与对方沟通
让你 从“不敢离 / 离不了”到“有底气地离”。
相关文章
英国华人离婚 20 问:从“要不要离”到“财产孩子怎么分”的完整FAQ
2025年12月11日
英国离婚调解 vs 上庭打官司:什么时候该“好好谈”,什么时候必须“走诉讼”?
2025年12月11日
英国离婚时对方隐匿资产怎么办?——不披露财产、转移财产的法律后果与应对策略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