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2月10日以后,英国入籍政策明显收紧
英国入籍并不是申请人取得ILR后自动享有的权利。
Naturalisation属于英国政府依法行使的酌情权,其中一个重要要求就是申请人必须满足**Good Character(良好品格)**要求。
Home Office目前的Good Character指导明确规定:
对于2025年2月10日或以后提出的英国国籍申请,如果申请人过去曾经非法进入英国,原则上通常会被拒绝,而且不论非法入境已经过去多少年。
这意味着过去常见的:
“已经过去十几年、二十几年了,应该没有关系了。”
这样的理解,在目前政策环境下已经存在很大风险。
即使申请人后来获得了2年半、5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合法居留,最终又取得ILR,也不代表历史上的illegal entry在入籍阶段一定会被忽略。
二、坐飞机进入英国,与坐“小船”进入英国有区别吗?
有区别。
Home Office目前还专门规定了一类情况:
如果申请人在没有所需有效Entry Clearance或ETA的情况下,通过所谓的**“dangerous journey”——危险旅程**抵达英国,那么对于2025年2月10日以后递交的国籍申请,原则上也会通常拒绝,而不论事情已经过去多久。
Home Office列举的危险旅程包括:
乘坐小船横渡英吉利海峡;
藏在货车或其他车辆中;
藏匿在其他交通工具中进入英国。
但是官方同时明确指出:
作为乘客乘坐正常商业航班抵达英国,例如正常坐飞机抵达,并不属于这里所说的“dangerous journey”。
因此:
坐飞机和坐小船,在目前英国入籍政策下确实存在区别。
但这绝不等于:
“只要当年是坐飞机来的,就一定没有问题。”
这是最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
三、真正关键的问题:当年究竟是不是“Illegal Entry”?
判断一个人的入籍风险,不能只问:
“你当年怎么来的英国?”
更重要的是问:
“你当年进入英国时,法律上的身份是什么?”
例如,同样是2000年坐飞机抵达英国,可能存在完全不同的情况。
情况一:持本人真实护照和有效签证正常入境
例如:
申请人持自己的中国护照和有效英国签证,在Heathrow正常经过Immigration Control,获准进入英国。
后来签证到期后没有离境,成为Overstayer。
这种情况的核心问题是:
逾期居留,而不是当年的illegal entry。
情况二:使用假护照或他人护照进入英国
虽然也是坐商业航班进入英国,但如果申请人使用:
假护照;
他人护照;
虚假身份;
欺诈取得的旅行文件;
情况就完全不同。
除了illegal entry问题之外,还可能涉及deception(欺骗)。
Home Office在审查Good Character时,也会考虑申请人在与Home Office或其他政府部门交往过程中,是否曾经使用虚假资料或欺骗。
情况三:没有合法入境许可,但坐飞机抵达
这种情况下,虽然商业航班本身通常不属于“dangerous journey”,但仍然需要进一步判断申请人的入境是否构成illegal entry。
因此:
“不是危险旅程”和“不是非法入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
不能混为一谈。
四、为什么“合法入境后逾期”与“非法入境”区别非常重要?
Home Office目前的Naturalisation指导,对于已经取得ILR的人,在审查Naturalisation的**lawful residence requirement(合法居住要求)**时存在一定处理空间。
现行指导规定,如果申请人已经取得ILR,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视为满足相应的lawful residence requirement,而无需进一步查询取得ILR之前的每一段居留是否合法。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取得ILR以后,过去所有的移民问题都会被Home Office忽略。
Good Character是另外一层审查。
尤其是在2025年政策调整以后,对于2025年2月10日以后提出的国籍申请,历史上的illegal entry仍然属于Home Office明确要求考虑的重要负面因素。
因此,在处理一个二三十年前进入英国、现在已经取得ILR的案件时,最重要的第一步不是立即递交入籍申请,而是:
重新确认当年的入境行为,在Home Office记录中究竟被如何定性。
五、一个典型案例
例如:
一名申请人大约在2000年前后进入英国。
之后长期在英国生活。
约2015年前后,全家获得2年半的合法居留身份,此后不断续签。
2025年9月,申请人终于获得英国永久居留ILR。
现在申请人希望进一步申请British Citizenship。
如果仅仅看目前的身份:
已经在英国生活二十多年 + 已经取得ILR
很多人会自然认为:
“当然可以入籍。”
但实际上,首先必须回答一个核心问题:
2000年第一次进入英国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A. 持本人护照及有效签证正常通过边检
如果当年持本人护照及有效签证正常通过边检,后来才逾期,那么案件的性质与illegal entry明显不同。
B. 使用虚假证件或其他方式非法进入英国
如果当年使用虚假证件或其他方式非法进入英国,那么即使已经过去二十多年,根据目前Good Character政策,申请英国国籍仍然可能面临非常高的拒绝风险。
C. 当年乘坐小船、藏匿车辆或通过类似危险方式抵达英国
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则还可能直接触及Home Office目前针对dangerous journey的政策。
所以,仅仅一句:
“我是坐飞机来的。”
仍然不足以判断能不能入籍。
六、已经拿到ILR,为什么入籍还可能有问题?
这是很多申请人最难理解的一点。
ILR和British Citizenship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阶段。
获得ILR说明申请人已经取得在英国永久居留的权利。
但Naturalisation还需要单独满足英国国籍法以及Home Office相关政策要求,其中包括Good Character。
因此:
拿到ILR ≠ Home Office已经永久豁免所有历史问题
一个历史问题可能没有阻止申请人获得ILR,但仍然可能在Naturalisation阶段重新成为重要因素。
七、是不是所有历史非法入境都会100%拒绝?
也不能简单说“100%”。
Home Office使用的措辞是:
“normally be refused”——通常会拒绝
而不是绝对、自动、没有任何例外地拒绝。
现行Good Character指导也明确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历史上的非法入境或其他移民违规可以被忽略。
例如,如果当年的情况超出申请人本人控制,Home Office可能考虑不因此拒绝。
官方特别提到的情况包括申请人当时:
是儿童;
被人口贩运进入英国;
是现代奴役或人口贩运相关受害者;
或存在其他可靠证据证明相关情况并非由本人控制。
因此,遇到历史复杂的申请人,不应该简单理解成:
“非法入境过 = 永远不能成为英国公民。”
更准确的说法是:
2025年2月10日以后,历史illegal entry已经成为英国入籍申请中非常严重的Good Character风险因素;原则上通常拒绝,但仍需根据具体事实及例外情况进行个案判断。
八、准备申请前,建议先查清楚这几个问题
对于二三十年前曾经存在非法居留或非法入境历史的人,我们通常建议在正式递交Naturalisation之前,先把历史事实彻底梳理清楚。
第一,当年用什么证件进入英国?
是本人真实护照、有效签证,还是其他人的护照、假护照或其他文件?
第二,是否正常经过英国Immigration Control?
是否在机场经过边检并获得Leave to Enter?
第三,什么时候开始失去合法身份?
是从进入英国第一天开始就没有合法身份,还是合法入境以后因为签证到期才成为Overstayer?
第四,Home Office过去如何描述这段历史?
尤其应该检查过去的:
Home Office决定信;
Asylum文件;
Further Submissions;
Leave to Remain决定;
ILR申请及决定;
历史移民档案。
重点寻找以下表述:
illegal entrant
illegal entry
entered clandestinely
overstayer
deception
false document
如果这些词曾经出现在Home Office的历史记录里,就需要进一步分析其具体背景和法律含义,而不能仅凭一个词直接下结论。
必要情况下,还可以考虑通过**Subject Access Request(SAR)**取得Home Office保存的历史移民记录。
九、什么时候才能申请入籍?
除了Good Character问题以外,还要注意ILR取得时间。
如果申请人不是英国公民的配偶或Civil Partner,通常需要取得ILR并持有至少12个月后,才能申请Naturalisation。
例如:
2025年9月获得ILR
通常要到:
2026年9月左右
才满足这一时间要求。
但是,如果申请人的配偶已经是British Citizen,则通常不需要等待ILR满12个月,在取得ILR后即可申请,但仍然需要满足其他Naturalisation条件。
十、我们的建议:历史复杂的案件,不要“试试看”
英国入籍申请与普通签证申请不同。
尤其2025年以后,Home Office对illegal entry以及dangerous journey的Good Character政策已经明显收紧。
对于曾经:
非法入境、非法滞留、申请过庇护、使用过其他身份或证件、长期没有合法身份,后来通过家庭生活或人权路径取得居留并最终获得ILR的人,
在申请英国国籍之前,都建议首先进行一次完整的:
Nationality / Good Character Review
最重要的不是简单计算:
“非法入境已经过去多少年?”
而是确认:
当年的行为究竟属于illegal entry、overstaying,还是其他immigration breach?
Home Office档案如何记录?
目前政策是否存在可以适用的例外?
尤其是:
坐飞机正常抵达英国,并不属于Home Office所说的dangerous journey;但坐飞机并不能自动证明当年的入境是合法的。
这可能成为很多历史移民案件能否申请英国国籍的关键区别。
历史复杂、已经取得ILR,申请入籍前可以做什么?
如果已经取得英国永久居留,但曾经有过非法入境、长期逾期居留、庇护申请、不同身份或证件使用等复杂历史,在正式递交Naturalisation申请之前,可以首先对完整的移民历史进行一次系统梳理。
尤其对于二十多年前的案件,很多申请人自己已经无法准确记得:
当年使用的是什么证件;
Home Office究竟如何记录第一次入境;
当年的Asylum或Human Rights申请中写过什么;
过去是否曾经被记录为illegal entrant;
取得ILR时Home Office掌握了哪些历史情况。
这些问题,都可能直接影响英国入籍申请中的Good Character判断。
如果本人已经没有完整文件,可以考虑通过Subject Access Request取得Home Office保存的历史移民档案,再结合目前的英国国籍政策判断是否适合递交Naturalisation。
对于这类案件,真正需要解决的并不是一句简单的:
“能不能入籍?”
而是先把过去二十多年的移民历史重新还原清楚,再判断申请风险以及是否存在可以解释或酌情处理的因素。
参考官方政策
本文依据英国Home Office截至2026年公布的Good Character及Naturalisation相关指导整理。
Home Office于2025年2月调整相关政策,并在2026年的指导中继续保留有关illegal entry及dangerous journey的规定。
主要参考政策包括:
Home Office:Good Character Requirement
Home Office:Form AN Naturalisation Guidance
英国政府:取得ILR后申请英国国籍相关指导
重要提示
本文仅为英国国籍法及Home Office政策的一般信息介绍,不构成针对任何个人案件的法律意见。
历史非法入境、逾期居留、庇护历史、证件问题以及Good Character案件高度依赖个人移民记录。
即使两名申请人的表面经历非常相似,也可能因为首次入境方式、当年使用的证件、Home Office历史记录以及后续身份路径不同,而产生完全不同的结果。
正式递交英国入籍申请前,应根据完整Home Office记录进行个案评估。